来源:海淀律师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作者
北京斐普律师事务所
朱晓宇 王皓森
随着网络用户通过手机、平板等触屏、小屏设备访问网页需求的急速攀升,百度、夸克、QQ等适配此类设备的浏览器APP陆续推出“清爽模式”“纯净模式”“触屏模式”或类似功能[1]。与此同时,著作权人主张“清爽模式”是对侵权网页的编辑整理,是浏览器创建了提供侵权内容的新网页,甚至认为“清爽模式”专门服务于盗版网站。那么,什么是“清爽模式”?浏览器提供“清爽模式”,是在帮助侵权吗?


清爽模式自动显示特定类型网页的主要内容,满足监管要求,提升用户触屏体验
自互联网诞生以来,浏览器就承担着解析、显示网页内容的基本功能。随着网页内浮窗广告、不良信息、恶意跳转等情况的加剧,用户使用手机等小屏设备访问网页时极易误触,严重影响网页浏览体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12月15日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在浏览器服务、弹窗等重点环节呈现违法、不良信息。
为落实上述规定要求,减少不良信息,避免用户误触弹窗,浏览器“清爽模式”应运而生。其技术本质是在大致区分视频、图片、文字等主要网页类型的基础上,自动屏蔽网页底层代码中的广告、弹窗、冗余导航等干扰信息,仅呈现网页内原有的标题、视频播放窗口、章节选集等主要内容。
“清爽模式”针对符合条件的网页自动适配,用户可以自行选择启用或关闭,全程不跳转新网址,不脱离原网页,更不会创建新网页。“清爽模式”下呈现的视频、图文、链接等内容仍存储于其访问的网站服务器。浏览器不会对其呈现的任何内容进行修改和替换。

清爽模式并非仅适用于侵权网页,更不是对侵权内容的编辑、整理、推荐
对于具备“清爽模式”的浏览器而言,只要用户访问的网页未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且网页特征包含浮窗广告、跳转链接等特征,均可能触发“清爽模式”。
在著作权人看来,“清爽模式”方便了用户观看、阅读侵权内容。但是,“清爽模式”同样适用于存在浮窗广告、跳转链接等影响用户触屏体验的非侵权网页,且由于“清爽模式”拦截了侵权网页中的违法、不良信息,发挥了屏蔽“灰黑产”牟利触角的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灰黑产”利用盗版网站发布违法、不良信息的“获利空间”。因此,建议著作权人客观看待“清爽模式”的功用,不能仅因为盗版网站大多可以触发“清爽模式”就主张“清爽模式”是专为方便用户访问盗版网站而开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2]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的侵权内容进行“选择、编辑、修改”进而认定其对用户侵权行为构成“应知”而担责的情形。前述“应知”情形规范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普通用户大概率无权发布影视剧、小说等他人作品,却对该用户发布的侵权内容进行置顶、加精华、编辑梗概、修改标题等主动干预和控制侵权内容的行为,其后果是引导其他用户访问该用户发布的侵权内容。笔者认为,浏览器在“清爽模式”下对符合触发条件的网页“自动屏蔽网页底层代码中的广告、弹窗、冗余导航等干扰信息”显然不同于对侵权内容的直接修改,而“仅呈现网页内原有的标题、视频播放窗口、章节选集等主要内容”则亦不同于对具体侵权内容的选择、编辑。“清爽模式”仅是对用户已经选定访问的具体网页进行了“去繁”优化,方便用户查看该网页提供的主要信息,而非“应知”用户侵权场景下仍放任侵权内容传播。
综上,浏览器的“清爽模式”不是方便用户浏览盗版网站的“神器”,而是为了落实监管要求、提升用户使用小屏、触屏设备体验而专门开发的网页内容过滤和主要内容自动重排功能,具有净化网络环境、阻断违法不良信息危害网络用户的重要作用。不能因为浏览器在“清爽模式”下仅呈现网页主要内容,就误解为浏览器服务提供者“知道”用户在访问盗版网站和浏览侵权内容,更不能据此将盗版网站的侵权责任转嫁给浏览器服务提供者。
来源:知产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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