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用人单位招用务工农民劳动合同书

天津市用人单位招用务工农民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户 籍 所 在 地: 县(区) 乡(镇) 村(街)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

一、 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

二、 无固定期限,自 日始,其中试用期为 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

(二)、 :

(三)、 :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如下: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 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 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相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

(二)、 :

(三)、 :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参加工伤、医疗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按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为扣缴。

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如下: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 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第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劳动合同终止。

三、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八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 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 款:

1.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日起,至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 日始,终止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二)、 补充约定事项: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

(三)、

(四)、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