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风味档口经营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营甲方员工食堂的风味档口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经营项目
1.经营项目:特色风味小吃。
2.消费形式:采用现金交易售卖。
第二条 经营方式及要求
1.乙方须是小型个体经营者,负责经营甲方员工食堂的风味档口,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给他人。
3.乙方限在甲方提供的场地范围及时间内负责甲方员工的餐饮供应及服务。
4.乙方在进驻前,必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第三条 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期满前个月,甲、乙双方应书面明确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否则,本合同在承包经营期满自然终止。
第四条 场地和设备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必要的厨房设备(详见设备附件,略),除此之外的厨具、餐具由乙方根据所需自行配置。
2.甲、乙双方所有物品均须经双方清点签字确认,以双方现场清点物品为准,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期满后,各自投资的用具仍属各方,乙方交还甲方的厨房设备如有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除自然损耗外)。
3.甲方为乙方提供人员住宿场所,乙方承担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维护和保养
1.乙方应对甲方厨房现有设备进行合理使用,积极维护和保养。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维修和保养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各档口水、电、气线路、抽风装置进行完善,水、电气设施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不浪费水电,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改正浪费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场地内部结构或增加用电设备。因正常服务需要,乙方需对经营场地进行结构更改或用电设备增容,应向甲方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属合适范畴,甲方应积极配合。
4.消洗场所为经营者共用,该场所及乙使用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由乙方派人清理。
第六条 费用
1.各项费用
(1)甲方收取乙方经营费,每个档口元/月,需于每月日前交纳给甲方。
(2)乙方的水、电、气费用和员工住宿费用独立核算,由乙方承担;公用照明由乙方同其它经营者分摊核算。
(3)甲方于每月日做好水、电、气等抄表工作,经乙方确认签字后日内,乙方将费用直接交至甲方财务部。
2.保证金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合同期满如无违约情况,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第七条 餐饮供应
1.乙方保证每天按时为甲方员工提供早、中、晚(夜)餐风味小吃。
2.供餐时间如下(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
3.乙方应选择可靠的供货商并确保服务所需食材质量,并承诺提供同等价格下最好的餐食质量及服务。
4.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代表及员工投诉,并对所存在问题迅速做出改正;问题严重的,乙方承担道歉、赔偿等责任。
第八条 乙方员工
乙方进驻甲方人员要提交《健康证》或由甲方所在地医院出具的符合提供餐饮服务要求的健康证明。乙方工作人员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工作人员的体检证明及健康证明,并与工作人员办理完善的用工手续,负责处理与工作人员发生的争议,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条 卫生管理
1.甲方负责排污的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场内防鼠防蝇工作由乙方负责,外围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并无条件接受甲方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进行的卫生监督和检查。
3.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规定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安全
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及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权限
1.甲方权限
(1)方有权按照本公司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派食堂监管人员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有权检查乙方的膳食开支及节余情况。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根据甲方要求,乙方经营售卖价要符合消费要求并略低于市场价格,保证档口定价要在甲方食堂监管人员确认后方可经营。
2.乙方权限
(1)有权自主聘用、调用本档口的工作人员。
(2)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连续个月亏损的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整餐食价格或其它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交保证金予以没收: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且甲方采用书面形式向乙方指明原因,而乙方不及时改进服务质量、持续个月仍不能提高满意度的。
(2)发生人以上食物中毒(故意投毒例外)事件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经营场地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或擅自更改经营场地内部结构、增加用电设备等。
(4)乙方从业人员未提供有效健康证上岗,或者乙方从业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
(5)乙方人员故意损坏甲方房屋、设备或因操作不当造成甲方财产严重损坏的。
(6)未经甲方许可停业或不正常经营达天的。
2.甲方保证乙方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的干扰(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一旦出现此类情况,由甲方负责调解;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 个月内甲方仍不能协调到位的,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乙双方应付给对方的相关费用,应按合同要求按时给付,愈期未付,每超一天加罚 %的滞汭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一切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项补充协议或正式往来信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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