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委托书_河南省

河南省行政许可委托书

豫司Ⅹ委字

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单位地址:

受委托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单位地址:

根据

的规定,经 厅(局)与 (单位)研究,现由 厅(局)委托 (单位)实施: 。委托期限自 日至 日止。

委托期间, (单位)必须以 厅(局)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并接受 厅(局)的监督;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 厅(局)承担。 (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机关(印章) 受委托单位(印章)

注: “Ⅹ”指行政许可业务,如:律师许可委托,文书编号为“豫司律委字第号”,以下文书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