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收执行款结算后汇款给当事人的申请书

关于将代收执行款结算后汇款给当事人的

申请书

律师事务所财务:

原告 (申请人)与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文号: 区人民法院( 民初字第 号)。贵所接受委托于 日收取了执行款人民币(大写) (¥ 元)。

现申请财务从该笔款项中扣除律师费 元(计算方法: ),法院执行费 元,剩下的款项人民币 元直接汇款到申请人的如下账户:

账号:

开户行:

名称:

金额:

该案现确定该案结案,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结清。

特此确认。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