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硕士专业学位兼职导师聘任合同
大学硕士专业学位兼职导师聘任合同
甲方(聘任方): 大学 院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聘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深厚的 及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甲方特聘任乙方为甲方的 学位兼职导师。并共同订立如下合同:
1. 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 学位兼职导师。聘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聘期内,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及从事实践教学所需的各类基本教学文件。
3.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尽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4. 甲乙双方经常性地进行沟通,对学生出现的不良倾向,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并向甲方反馈。
5. 乙方为甲方主要从事如下工作:
(1) 负责学生的论文或者调研报告的指导;
(2) 负责学生的实习、见习;
(3) 负责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的考核;
(4) 与校内导师共同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坚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合格的法律人才。
1. 聘期内,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聘任,应当提前 日通知对方。
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 其他
(5)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