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 ,男/女, 日出生, 族,工作单位及职务: ,住址: ,电话:

原告二 ,男/女, 日生, 族,工作单位及职务: ,住址: ,电话:

被告 ,男/女, 日生, 族,工作单位及职务: ,住址: ,电话:

案由: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一、 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收养关系;

二、 依法判决被告限期从原告处搬离;

三、 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 元;

四、 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日起,原告与被告建立收养关系。

五、 原告把被告抚养长大,毕业后,被告没有正式工作,吃住都靠二原告。2010年原告又为被告办理了婚事。

但被告结婚后,不恋养育之恩,一改常态,纵容、伙同其妻子经常打骂、虐待原告,还拿刀威胁原告及亲属。被告甚至采取断电、半夜把电视机开到最大音量、往原告睡的房间门上扔皮球等方法从精神上折磨原告。原告因害怕被告及其妻子的暴力行为,长期在外躲避,有家不敢回。原、被告关系恶化,已无法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此,原告不得不向贵院起诉,请贵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