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通知书

立案通知书

建(城)通字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你(单位)涉嫌实施的 行为,本机关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调查终结后,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五十五条 的规定,你(单位)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 四十五条 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单位)可以陈述事实、理由,提交相应证据。本机关将对你(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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