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

杭州市美容美发业预付消费合同

经营者(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消费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美容美发预付消费及消费卡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预付消费使用范围

  1.消费项目

  □美容  □美体  □美发 □化妆 □美甲  □产品

  消费内容

  2.使用期限

  □长期有效。□有效期为      日至      日止。

  3.使用地点

  □本店使用   □连锁门店通用。

  4.使用权限

  □能与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不能

  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

  1.卡面金额:     元,(大写:          元)。

  2.实际收费:      元,(大写:         元)。

  3.优惠幅度:                     

  4.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支付

  (2)预付     元,余款     元,     天付清。

  (3)其他支付方式:         _

  支付款项后,甲方出具凭证。

  第三条 经营场所及其使用期限

  经营场所地址(连锁经营场所以附件形式告之地址)及使用期限: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详细说明消费卡类别、费用、可使用消费卡项目具体内容和使用方式。

  2.甲方保证乙方预付消费及消费卡使用安全、方便,并负责保存经乙方确认的消费记录。

  3.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的可现金补足并享受原折扣。

  4.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完卡内金额可延期。

  5.甲方未按签订合同内容及价格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全额退还余额。

  6.消费卡遗失、损坏应及时挂失、补办新卡。因乙方未及时挂失,且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交付预付费用7日内,未使用预付费用的,可无条件解除合同;接受免费体验或试用服务的,不影响行使无条件解约权。

  第五条 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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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第(2)种方式付款的,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幅度。

  2.甲方因关闭、转让、合并、搬迁等事宜,应以     方式,提前15日告之乙方,并做好卡内余额的善后处理。

  3.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全额退还卡内余额。

  4.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扣除享受相应优惠幅度的消费额,退还卡内余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消委会、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

  □提请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消费卡条款与本合同冲突,以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