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收养协议

子女收养协议

收养人:

被收养人:

送养人:

收养人 与被收养人 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 ,兹愿收养 为养子女。

第二条、 收养人 单位的 (职务),现年 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 区(县) 号。

收养人健康状况:

收养人财产状况:

第三条、 被收养人 男(女) 日出生, 区(县)人,愿被 收养。

第四条、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 同意 被收养。

第五条、 送养人 (姓名名称),住 区(县) 号。因 原因将 送养。

第六条、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 仍名

第七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八条、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到 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 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收养人(签字): 被收养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