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县(区) 公社(乡) 大队(村) 生产队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的信、报邮递工作,提高投递质量,经甲乙方双方协议,特签订本邮递代办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邮递业务与范围:
1. 收订邮递范围内的报刊;
2. 开取邮路上的信箱,投递邮路上的邮件;
3. 收取各种邮电资费;
4. 投递班次:每周六班,节、假日休息;
5. 投递深度:各种平常邮件和给据邮件、通知单、电报、报刊等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或签收手续。
6. 投递范围: 。
二、 甲方的义务:
1. 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各种业务。
2. 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3.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
4. 按时发放邮件,接收乙方归班交班的信件、票款等,迅速办理签收手续。
5. 按正式工的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发给乙方邮政专用工具:如绿色车袋,甩袋,背包,安全包,雨布,雨衣,雨裤,雨鞋,到期交旧换新。
三、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规定的投递班期和深度,投递和交接各种邮件、报刊、保质保量地按址投递到户。
2. 按照甲方的业务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做好甲方规定的各种原始记录,接受甲方的业务领导、培训和监督检查,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会议。
3. 严格保守通信秘密,执行通信纪律和劳动纪律,保证邮件、报刊、票款不丢失,不短少,不毁损,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缩短邮路,不将邮件、报刊带回家中。
4. 按时开取沿途信箱,当日上缴收回的款项。
5. 保管好甲方所发的邮政专用工具、业务用品等,并在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
6. 医疗费、工伤休息期间的费用由 方负责。
7. 自行车自备(或由甲方配备)。
四、 甲方给乙方的报酬
1. 代收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收订款的 计算,按月(年)结算,一并支付。
2. 代投报刊的报酬,按实际投递报刊款的 计算,月(年)终结算,一并支付。
3. 代投邮件报酬,根据村(大队)的范围大小,大村(大队)每月 元,小村(大队)每月 元,按月支付给乙方。
4. 自备自行车的修理补贴费:乙方在甲方局内出、归班,根据路线长短,甲方核发给乙方自行车修理补贴费每月 元。
5. 乙方因病或因急事请假,甲方如有自编人员代班,每天以 元计算,在支付乙方当月的报酬中扣除。甲方如无自编人员代班,乙方可以自找可靠人员替班,替班人员的报酬由乙方负责。
五、 奖惩办法
甲方对乙方工作要求的质量、服务、纪律等指标与甲方正式工相同。乙方可参加甲方先进生产者的评比。乙方如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甲方应按正式工标准发给奖状、奖金或奖品;乙方如完不成规定任务的指标,每项扣除全邮路每月代投邮件报酬的 。乙方如受到用户申告,或违反邮电规章制度和通信纪律,经调查属实,甲方可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对乙方处以罚款,扣发报酬,直至予以解聘。乙方如丢失、毁损甲方发给的邮政专用工具和业务用品,应比照甲方正式工规定的使用期,折价赔偿。乙方如无故中止投递工作,中止一天,罚款 元。
甲方如随意中止合同或无故换人,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天,按迟付金额的 罚款给乙方。
六、 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 年,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届满,如双方愿意继续代办邮递,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解除合同,必须在 天前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在双方办理完移交业务事项之前,乙方仍应做好投递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公社管委会(或乡政府),大队,生产队(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邮电局 (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县 公社(乡) 大队(村) 生产队社员 (盖章)
七、 年 月 日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