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_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用

XXXX人民法院

公告

(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用)

(XXXX)X破字第X-X号

XXXX年XX月XX日,本院根据XXX(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或者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XXX(债务人名称)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三款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后发布公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