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复[ ]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你(你们或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 行为[或者:请求责令 (被申请人名称)履行 法定职责],于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此处阐述不予受理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若需告知诉权的,告知内容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