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采购资格预审文件(工程类—专门面向中小)
成都市资格预审文件
(工程类—专门面向中小)
项目名称:XXX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成都市政采(2021)A0XXX号
XXX、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二○二X年X月
第1章 资格预审公告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资交易中心”)受XXX的委托,拟对XXX工程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该项目的资格预审,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 项目编号:成都市政采(2021)A0XXX号
(采购项目编号:XXX)
二、 项目名称:XXX工程采购项目
三、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所示范围及内容。
四、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1)XXXX号;预算品目:XXX;预算金额:XXX万元,最高限价(控制价):XXX万元;采购标的及所属行业:XXX(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采购XXX工程采购项目供应商一名。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三)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 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情形;
(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说明: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资格预审;
(八)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XXX资质;
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 采购项目简介
XXX。
八、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一)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二)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如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市公资交易中心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资格预审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九、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一)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下载。【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成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方可参与。】
(二) 供应商要参加资格预审,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资格预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资格预审文件。
(三)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采购公告附件内的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并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注: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责任自负。
十、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资格预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查看项目。
十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日期(北京时间)
(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X月X日上午9:30。
(二)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1年X月X日上午9:30。
(三) 供应商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签章加密。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政府采购云平台将随机生成供应商参与随机抽取的供应商编号(分包件的项目,按包件生成)】
十二、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十三、 开标地点
本项目资格预审为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项目采购—我的资格预审—进行中找到对应项目包件。提示:供应商未按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采购人:XXX
地 址: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28-XXX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邮 编:610041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28-XXX
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XXX万元。 | |
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 | 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发生变化的,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审查后,供应商若不能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不得参加后续政府采购活动。 | |
对资格预审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资格预审结果的询问、质疑 |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2.10)。 | |
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及资格预审过程的询问、质疑 | 向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并由市公资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2.10)。 |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1。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天。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 详见供应商须知2.4.6。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 详见供应商须知2.4.7。 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供应商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能打开、是否有电子签章等进行核对。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 详见供应商须知2.4.8 | |
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和通知 | 1、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公资交易中心将通过发送站内信(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证书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或短信的方式告知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 2、资格预审结果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川政府采购网”随采购结果公告发布。 | |
随机抽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家数 | 资格预审结束后,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由采购人代表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通过资格预审随机抽签系统随机抽取供应商的供应商编号。市公资交易中心将向随机抽取选中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随机抽取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公资交易中心将通过发送站内信或短信的方式告知。 二、 二、抽取地点:在线抽取,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结果。 三、拟抽取家数:在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XX家。 注: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抽取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向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随机抽取结束后,抽取结果将以发送站内信或短信方式告知供应商。 | |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
1.2 总则
1.2.1 适用范围
一、 本资格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享有。资格预审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市公资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1.1 有关定义
一、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成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XXX。
二、 “供应商”系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成功上传签章、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
三、 本资格预审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四、 资格预审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五、 不见面开标是指,市公资交易中心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资格预审开标活动,供应商在线参与开标的一种组织形式。
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 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执行。
7.1.1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 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中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在系统中成功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1 参加资格预审的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资格预审的全部费用。
7.2.2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一、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说明:XXX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2 资格预审文件
7.2.1 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
一、资格预审文件是供应商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参加资格预审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等要求、资格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本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标准及方法;
(五)质疑函范本;
(六) 投诉书范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资格预审、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7.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市公资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市公资交易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有在系统中成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通过账号或CA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
三、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不足 3日的应当顺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
一、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就有关资格预审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二、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1.1 联合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资格预审。
3.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供应商编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
一、 供应商申明函;
二、 声明;
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需要提供);
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五、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 供应商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三) 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特殊要求,供应商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四) 供应商声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五) 供应商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六)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供应商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七) XXX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说明:资质证书载明有效期届满的,应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等证明材料);
(八)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9.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3章中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
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二、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一、供应商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说明:1、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项目采购—资格预审—我的资格预审—投标。】根据审查项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供应商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CA数字证书账号绑定,具体操作详见《成都市政府采购资格预审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 ,【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点击“前台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四川CA、天威CA、CFCA其中一家办理。
三、资格预审文件有修改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并根据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制作、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供应商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五、政府采购云平台所支持的CA证书及签章:四川CA及金格签章,天威CA(金润版)及金润签章,CFCA及金格签章。
六、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1)钉钉群号:34165101(注:本群有3家CA办理人员加入);如遇钉钉群满,请加钉钉群号:33782435(注:只加其中一个即可)。(2)统一热线电话:4008817190。
七、CA技术支持:四川CA:400-0281130;天威CA: 028-86694886、1592864708;CFCA:028-65785326、18033549468。
2.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的地点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1章资格预审公告”。
二、 因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推迟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供应商按市公资交易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修改的时间提交。
三、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的,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提交。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补充、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新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二、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三、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撤回。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资格预审——我的资格预审项目”模块,找到对应项目,等待市公资交易中心开启解密后,点击解密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供应商应在6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除因市公资交易中心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将视为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 4章。
3.3 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和通知
一、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公资交易中心将通过发送站内信或短信方式告知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
二、资格预审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随采购结果公告发布。
3.4 资格预审结果的应用
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时,响应文件中不需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评审小组不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另行提供变化后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3.5 资格预审纪律及要求
3.5.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不得有下列情形: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一)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资格预审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异常一致;
(五)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二、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 与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 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与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进行协商磋商;
七、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 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十、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九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认定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3.11.1 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包括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3.6 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 供应商认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质疑。
二、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办理。
三、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一)供应商对资格预审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二)供应商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及资格预审过程提出询问、质疑的,应向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
四、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 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现场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交质疑资料。
六、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 质疑书1份(加盖公章);
(二) 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
(三)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 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 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1 其他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3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项目名称:XXX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成都市政采(2021)A0XXX号
供应商名称: XXXXXXXXXX
日 期: XX年XX月XX日
3.1.2 供应商申明函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成都市政采(2021)A0XXX号)的资格预审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我方郑重承诺:
二、 我方自愿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 我方已知晓全部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三、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首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
四、 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五、 我单位联系方式:
地 址:XXXX
传 真:XXXX
邮政编码:XXXX
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
日 期:XX年XX月XX日
3.5.1 声明
项目名称:XXX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成都市政采(2021)A0XXX号
致: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单位作为XXX工程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一、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说明:填写“无”或“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我单位(说明:填写“具有”或“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说明:填写“无”或“(一)供应商名称1;(二)供应商名称2 ;(三)……”)。
五、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八、我单位(说明:填写“有”或“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九、我单位(说明:填写“有”或“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
日 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
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填写“有”,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供应商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应填写“不具有”,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对声明中第四条的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或同一包件)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声明中第五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如果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应填写“有”,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5、对声明中第六条的说明: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6、对声明中第七条的说明:如供应商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应填写“处于”,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7、对声明中第八条的说明:如供应商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填写“无”,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8、对声明中第九条的说明:如供应商无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应填写“无”,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5.2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XXX的XXX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XXX,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XXX(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为 XXX 万元,资产总额为 XXX 万元1,属于 (说明: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XXXXXX
日 期: XX年XX月XX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的XXX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XXXXXX
日 期:20XX年XX月XX日
说明:
(1)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5.4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 供应商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三) 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特殊要求,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四) 供应商声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五) 供应商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六)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供应商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七) XXX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说明:资质证书载明有效期届满的,应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等证明材料);
(八)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4章 资格审查标准及方法
4.1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资格审查办法。
二、资格审查工作由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并以相同的审查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供应商。
四、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审查,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资格预审文件,确定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预审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四)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开展供应商资格性审查;
(五) 编写资格预审报告并签署;
(六) 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七)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供应商非法干预审查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六、资格审查小组决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响应性依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资格预审文件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4.1.1 供应商参与
供应商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签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参与成功。参与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资格预审终止,发布资格预审失败公告。
4.1.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供应商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资格预审终止,发布资格预审失败公告。
4.1.3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工作由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1.4 资格审查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供应商资格审查的标准:
序号 | 项 目 | 通过条件 | 结论 |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
书面声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进行审查【说明: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①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 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 |||
行贿犯罪记录 |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注: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资格预审文件3.1.3声明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无与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XXX资质 | XXX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说明:(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XXX资质;(2)资质证书载明有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限内;(3)资质证书载明有效期届满的,应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等证明材料。】 | |||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说明:(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许可证载明有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限内。】。 | |||
其他 |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一、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可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 ||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二、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特殊要求,可不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 |||
三、联合体 | 三、非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章 | 四、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4.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和签署、加密”规定要求。【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情况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成功解密。【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 |||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语言、有效期 | 六、均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 |||
七、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 七、1、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供应商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说明: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资格审查】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 |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2.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说明:供应商按资格预审文件3.1.2供应商申明函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供应商申明函。】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说明:供应商为XXX(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中小型企业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
一、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二、“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将以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
三、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预审报告,确定参加随机抽取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采购失败。
4.1.5 编写资格预审报告
资格预审报告是资格审查小组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 资格预审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
二、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三、 资格审查标准;
四、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
4.1.1 随机抽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家数
资格预审结束后,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由采购人代表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通过资格预审随机抽签系统随机抽取供应商的供应商编号。市公资交易中心将向随机抽取选中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随机抽取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公资交易中心将通过发送站内信或短信方式告知。
二、随机抽取地点:在线抽取,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结果。
三、拟抽取家数: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XX家。
注: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抽取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向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发出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随机抽取结束后,抽取结果将以发送站内信或短信方式告知供应商。
4.2 争议处理规则
资格审查小组在审查过程中,对于做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资格审查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市公资交易中心书面反映。市公资交易中心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2 采购失败情形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采购失败: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参与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5章 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件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6章 投诉书范本
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制作建议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等
投诉咨询、监督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成都市财政局028-61882648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1219室
温馨提示: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之规定,成都市财政局受理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