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考核评分表_2021年

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考核评分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办法的通知

(穗府办规20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10日

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考核评分表

档案编号: 申请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伍

年月

部职别

学历

学位

军衔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评分

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入伍时间

驻穗服役时间

起:

退役时间

止:

赋分标准:

1.服现役年限12年以内(含)的,每服役1年计3分;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4分。

2.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分,超过6个月(含)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

3.在穗服役,每服役1年加1分。

奖励情况

赋分标准:

1.个人嘉奖,每次计0.5分;

2.个人三等功,每次计10分;

获得个人嘉奖的,退役士兵档案中应具备个人奖励相关登记(报告)表;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应具备表彰通报(通令)。

一年多次或多年连续获得奖励的,累计计分。

学历

赋分标准:

1.大学本科及以上计20分;2.大学专科计15分;3.中专计10分。

职业

资格

技能

鉴定

计分

职业资格

技能鉴定

赋分标准:1.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计10分;2.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计8分;3.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计6分;4.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计4分;5.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计2分。

其他

情况

计分

烈士子女计20分,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计15分,病故军人子女计10分;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满半年加0.5分,满半年按一年计。边远艰苦地区范围,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考核

总分

退役

士兵

签名

年月日

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 意 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广州

警备区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市退役

军人

事务

部门

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1.以上考核项目的计算时间截止到退役命令时间;

1. 此表随《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申请表》及评分资料一起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 此表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