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编号:

注册号: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名称(盖章)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

营业场所

负 责 人

经营范围

有关部门意见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①只填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更的不填。

②变更负责人的,还应领取有关表格。

③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④“营业场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⑤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纸填写,粘贴于后。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有关说明

页数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注:

①“有关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②“申请人”系指办理分公司变更登记的人。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执 照 注 册 号

核 准 日 期

执 照 副 本 数

副 本 编 号

打 照 日 期

打 照 人

出 照 日 期

出 照 人

领 照 人

签字

发 照 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身份证号

变更登记注册

文件、证件的

归档情况

备注

注:

“领执照人”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