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指定原审被告补充证据期限通知书_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

通知书

(二审指定原审被告补充证据期限)

( ) 字第 号

你方与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因正当事由需向本院提供其在第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指定你方于 日前补充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院印)

说明:

本通知书送达原审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