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_河北省卫生厅_河北省

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未许字第

你(单位)于 日提出的关于 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理由: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章)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卫生行政部门和申请人各一份

河北省卫生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