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执行函_人民法院
委托执行案件书函样式
人民法院
委 托 执 行 函
()委执字第号
人民法院:
我院(或人民法院)对 ……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写明当事人未能履行的情况和委托的理由)。特委托你院代为执行……(写明应执行的有关事项),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我院。
附:
1. 申请执行书
2. 本院(或人民法院)()字第号书份
3. 立案审批表复印件份
4. 有关材料说明,包括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案件执行情况等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4条的规定制定,供各级人民法院对已立案执行的案件需要委托有关法院代为执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