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买卖合同_广州市_2019版
SF—2019—0119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广州市荔枝买卖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废止,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
品名 | 等级 | 数量 (公斤) | 单价 (元/公斤) | 金额(元) |
桂味 | ||||
糯米糍 | ||||
妃子笑 | ||||
怀枝 | ||||
合计金额 |
第二条、 交货时间: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一)、 禁止在烈日中午、雨天或雨后采摘;
(二)、 鲜果质量按广州市农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执行;
(三)、 尚未建立标准的荔枝品种,参照已有品种标准执行,如:DB40100/T73-2005糯米糍荔枝;DB440100T86-2006桂味荔枝等。
第四条、 包装方式和要求
(一)、 采用:□食品塑料周转箱□瓦楞纸箱□竹篓
□其他: 包装,单个装重 公斤。
(二)、 乙方按甲方要求(枝、叶毛重不超2%)进行包装,做到防日晒、防雨淋、防挤压。
(三)、 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共 元由 方承担。
第五条、 交付方式和货款支付
(一)、 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实行送货的,乙方应送至 。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 实行提货的,甲方应到 提货。验货交收后,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 运输方式与费用承担: 。
(三)、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交付时结清。
2. 甲方应于交付之日起 日内付清货款。
3.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元(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乙方交付后,甲方应于荔枝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
4. 其他方式: 。
第六条、 验收
(一)、 验收内容:包括等级规格指标(品种、鲜度、果形外观、果面洁净、蒂蛀虫害)、包装等。
(二)、 验收地点: 。
(三)、 验收时间: 。
(四)、 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的荔枝。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一)、 交货时如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双方可对荔枝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 因气候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交付的荔枝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交付荔枝的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于 天内补齐,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交付的数量超出合同约定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甲方同意接收的,则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二)、 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交货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三)、 因甲方逾期提货或不能提货等原因造成荔枝变质等损失,甲方除赔偿乙方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提货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提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提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四)、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付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五)、 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损失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农户):
经营地址:地址(住所):
委托代理人: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