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协议_示范文本
退伙协议(示范文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 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人(姓名)因(原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第二条 其他合伙人与 (退伙人)于 年 月 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三条 退伙人应缴清其在合伙期间内的一切税费。
第四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 份,退伙人与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退伙人和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退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