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_杭州市草莓种植协议

杭州市草莓种植协议

投放者(甲方):

种植者(乙方):

根据甲方需要,在乙方所在地建立无公害草莓种植基地,经双方商议,特订立以下种购合约。

1. 种植品种: 草莓,面积 亩。

2. 品质指标:按 (标准)要求

3. 为确保公司出境蔬菜的农药残留达到出口标准,公司建立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由各基地的植保员负责监督,基地管理员负责执行,聘请 的农技师 担任公司的农技指导员,并结合进口国 官方的检测要求,真正从源头到成品实行一条龙管理。

4. 收购日期:前期待定(另行通知)后期收到出现黄果刺果时为止。

5. 收购价格:种植者产出的 ,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投放者负责包销。每千克的收购价为 。收购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6. 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1. 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附:

(1) 为稳定收购计划,防止大起大落,以每亩 吨为基数,上下可浮动 %(由于气候等自然因素导致的除外)。

(2) 由于公司是承包基地种植产品,公司已全部付清土地承包款,并聘请相应的草莓农技师,故乙方需支付一定的定金(协商)。

(3) 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

投放者: 种植者: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