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税款台帐(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名称:     所属月份: 月 金额单位:元

日期

摘要

抵扣凭证号码

数量

已纳税额

--月

购进

领用

余额

购进

领用

余额

1

2

3

4

5

6

7=4×单位税额

8=5×单位税额

9

期初库存

本月购进合计

本月领用合计

期末库存

填表说明:

1.本台帐用于从量定额征收应税消费品发生外购、委托加工收回和进口业务时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的核算。台帐按月登记。4月份启用台帐时,期初库存为零。

2.“期初库存”只填写第6、9栏,每月月初核算。上月期末库存为本月期初库存。

3.发生每笔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业务时,填写1、2、3、4、7栏。

第1栏填写以上业务发生日期。

第2栏按照所发生的以上业务分别填写。例如:发生外购业务,填外购。

第3栏填写抵扣凭证号码。

第4栏分别填写抵扣凭证注明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发生生产领用应税消费品业务时,填写1、2、5、8栏数据。

第1栏填写生产领用应税消费品的日期。

第2栏填写“生产领用”。

第5栏填写生产领用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5.“本月购进合计”,填写第4、7栏。

第4栏填写本月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的合计。

第7栏填写本月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合计。

6.“本月领用合计”,填写第5、8栏。

第5栏填写本月领用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的合计。

第8栏填写本月领用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合计。

7.“期末库存”,填写第6、9栏。

第6栏=期初库存数量+本月购进合计数量-本月领用合计数量。

第9栏=期初库存税额+本月购进合计税额-本月领用合计税额。

8.本表为A4纸横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