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送达文书回复书_澳门特别行政区_2016年

高级人民法院

协助送达文书回复书

澳请送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你院 号(填写文号)送达文书委托书收悉。

对委托协助送达澳门特别行政区 法院“ (案件编号) 案件”之司法文书,经 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法院协助,已成功(未能成功)送达。

根据《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送达回证[(未能成功送达时)和委托书及所附全部文件 件]随函寄送你院。

如有任何问题,请即与本院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联络。联络人:XXX法官;电话:++86( ;传真:++86(

特此函复。

高级人民法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