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编号
注册号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名称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序号 | 文件、证件名称 |
1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
2 | 公司章程 |
3 | 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系指房屋产权证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租赁房屋还包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
5 |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批准文件 |
7 | 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8 |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
注:
①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①.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 |||
营业场所 | 邮政编码 | ||
负责人 | 电 话 | ||
经营范围 | |||
审批机关 | 批准文号 | ||
有关部门 意 见 | |||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
注:
①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③. “营业场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一寸免冠照片粘贴处 | ||
出生日期 | 学 历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工 作 简 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和部门 | 职 务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名 称 | |
营业场所 | 市 区(县) |
产 权 单 位 证 明 | 本房产产权归 所有,同意将 平方米以 方式提供给 企业使用,期限为 年。 负责人签字: 产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其 他 需 证 明 的 情 况 | 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 明 | 1.应另附产权证影印件并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在其他需要证明的情况栏内说明情况; 3.房产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4.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 5.如系租用私房,应在产权单位证明栏内由产权所有人签字。 |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序号 | 文件、证件名称 | 有关说明 | 页数 |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联系电话 |
注:
①“有关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④. “申请人”系指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的人。
⑤. 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执照注册号 | 核准日期 | ||||
执照副本数 | 副本编号 | ||||
缴纳变更登记费 | 缴纳副本费 | ||||
签 字 | 签 字 | ||||
日 期 | 日 期 | ||||
电 话 | |||||
登记注册 文件、证件的 归档情况 | |||||
备 注 |
注:
“领执照人”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a. cs 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