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花菜代收购合同_杭州市

杭州市绿花菜代收购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收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沟通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经双方协商,委托乙方代为收购绿花菜,特订立本合同:

一、 绿花菜收购数量约为吨左右,绿花菜品质为优秀,收购时间为 月份。

二、 收购价格按市场当时收购价,由甲、乙双方协商,最终由甲方决定;基本保护价为元公斤。

三、 代收购费用为元公斤,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联系运输车辆,收购费用包含场地费、电费、上车费、小工费及在收购地的其他什费。

四、 收购资金甲方先付万元,乙方垫付万元。到年月底结清,货到甲方后,由甲方负责检验及过磅。

五、 绿花菜质量应严格把关。要求绿花菜无锈斑、无虫蛀,绿花菜的花球要紧密。绿花菜在采摘前不得喷施农药。不合规格的,甲方检验人员可拒收,乙方应予配合。

六、 绿花菜的数量以到厂验收数量为准,如数量相差过大,双方应及时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

七、 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自生效,于失效。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