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_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_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_2012版

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公安局

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存根)

公( )计押/重计押字〔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 男/女

出生日期

住 址

单位及职业

拘留/逮捕时间

重新计算原因

重新计算时间

送往单位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办 案 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 发 人

公安局

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公( )计押/重计押字〔

看守所、 人民检察院:

日以 号决定书决定拘留/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于 日被执行拘留/逮捕,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 款之规定,自 日起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局(印)

本通知书已向我宣布。

被羁押人:

本通知书已收到。

看守所(印)

本通知书已收到。

检察院收件人:

此联附卷

公安局

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公( )计押/重计押字〔

看守所:

日以 号决定书决定拘留/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于 日被执行拘留/逮捕,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 款之规定,自 日起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局(印)

此联交看守所

公安局

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公( )计押/重计押字〔

人民检察院:

你院于 日以 号决定书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于 日被执行逮捕,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 款之规定,自 日起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公安局(印)

此联交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