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会议纪要_拟定交易_无约束力
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
(1)甲方(受让方)代表:
(2)乙方(转让方)代表:
就各方合作事宜,经友好会谈,形成纪要如下:
1. 整体交易结构
1.1. 乙方拟向甲方转让乙方合法拥有的标的资产,甲方支付交易对价。
1.2. 交易采取甲方直接作为收购主体完成收购的方式。
(以下将本条所述交易即“拟定交易”)
二、 标的资产
1. 乙方特定业务线下全部资产,详见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2. 特定业务线是指:
三、 交易对价与支付方式
1. 交易对价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明细(主要部分):
3. 支付方式:全部采用现金支付。
4. 付款方式:
5. 最终整体交易对价、付款条件和方式等事项,应结合尽职调查、标的资产价值等情况,由各方在后续签订的正式交易文件中最终确定。
四、 其他交易条件
五、 尽职调查
1. 在签订保密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指定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2. 乙方承诺按甲方或其指定中介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尽职调查涉及的信息和资料,对拟定交易相关事实不予隐瞒、欺骗或虚假陈述。
六、 排他期
七、 保密
甲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会议纪要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乙方及乙方关联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超出本会议纪要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该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八、 费用各自承担
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各方应各自承担交易谈判、准备和完成所发生的法律和其他开支。
九、 法律适用
本会议纪要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会议纪要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十、 争议解决
因拟订交易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会议纪要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 后续安排
1. 甲方初步披露资料:
2. 尽职调查:
3. 提交主交易合同初稿:
4. 正式签约:
5. 报批:
说明:
本会议纪要作为后续谈判的基础,对各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以各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