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报告书(旅游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
旅游局(委)结案报告书
XXX结字〔201〕第 号
案件名称 | (立案的基本事由:当事人XXX案) | ||||
案件来源 | (检查、举报、投诉、移送、曝光、交办等) | 立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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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书文号 |
| 送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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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 ||||
证照号码 | (许可证、执业证或身份证)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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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被处罚人为公民时填写)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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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当事人为法人时填写)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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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公民住所或法人、其他组织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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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及办理过程和结果 | 年 月 日,案件承办机构接到 _案源和案件名称_ ,并于 年 月 日,委派执法人员名称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违法事实、理由概述,以上事实违反了行为规范的法律条文的规定,依据处罚依据的法律条文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种类、幅度)的行政处罚(或决定不予、免予行政处罚)。 本案调查过程中,(先行登记保存),依法履行了陈述申辩、听证、处罚等告知程序,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举行了听证,包括时间、地点)。 | ||||
执行情况 | 如:1. 年 月 日,当事人自动履行了处罚决定。 2.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等无须执行的; 4.当事人提出了复议、诉讼,复议、诉讼结果,处罚决定被撤销。 | ||||
执法人员 意 见 | 如:1.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建议结案; 2.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建议结案; 3.已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无须执行,建议结案; 4.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建议结案。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案件承办机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