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合同延期协议书

抵押人、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 担保主合同( 号人民币借款合同),与乙方签订的 字第 号抵(质)押合同,因主合同借款期限延长,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延期到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原订抵(质)押合同相应延长至主合同同一日期,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协议地点: 市 县(区)

注:

如协议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附:

这是一份抵(质)押合同延期协议书。此协议的写作格式:

标题(如《抵(质)押合同延期协议书》),写立约单位(包括抵押人、出质人,抵押权人、辰注又人)。

正文,即协议书内容,其用语模式一般为:甲方为   担保主合同,与乙方签订的抵(质)押合同。因主合同借款期限延长,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延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原订抵(质)押合同相应延长至主合同同一日期,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这部分要写明协议的标的、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有效期限及其他说明等。

结尾部分应写明:立约当事人(或代表)签署,签订协议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