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经营场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就建立劳动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甲方已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劳动合同的有关情况基础上,双方本着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的前提条件

合同的前提条件:

(一)甲乙双方为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二)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用工主体,具有用工资格。

(三)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劳动合同签订之时,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亦非在有关竞业限制期限内,且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生效和履行的事宜。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其中试用期自 日至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一)固定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并以 为该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准。

(四)本合同试用期结束前,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关转正事宜;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有关录用条件的或具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合同期满,且不具有法定续签情形的,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如本合同签订的起始日期与实际用工之日不一致,则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期与试用期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发生变化,甲方认为乙方不宜再从事本合同岗位(工种)的。

(三)因工作需要经协商同意的。

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应遵守和服从。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按劳分配制度。乙方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在规定的工资发放日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甲方有合理解释迟延支付劳动报酬的,不属于拖欠乙方工资。

若乙方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乙方的业务能力、绩效情况、岗位、地点变化等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合理调整,包括提高或降低,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决定。

奖金、津贴根据甲方内部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指定、修改、完善或废止奖金、津贴制度。

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女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假等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向乙方支付或调整其他补贴及福利费用。具体标准由甲方指定。同时,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营效益等相应调整乙方的各项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并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

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权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遵循民主原则,指定员工手册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依据前述制度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前述制度,否则甲方可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职务所作的调整,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或协议,且乙方自到岗后30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该调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录用条件:①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职业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②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③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④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员工从事第二职业的或者其他岗位员工在工作时间及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的;

8、参加非法组织或团体的;

9、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拘留及以上治安处罚的;

10、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正常工作安排或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1、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的;

12、违反保密制度和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13、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内,在甲方或甲方委派的单位从事重要业务岗位工作或担任重大业务开发任务、经营管理工作中不能离开的;

2、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或因其他问题正在审查或审计期间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本劳动合同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3、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主体消亡。

(二)本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工作(生产、经营)需要,在甲、乙双方均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并办理续订手续。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30日内不能履行续订手续,则本劳动合同视为自动顺延三个月合同期限。在顺延期内,甲、乙双方应续订劳动合同,否则,顺延三个月届满,视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因其他原因乙方离开甲方时,应向甲方有关部门交回所有与经营、生产有关的文件资料、工作器具、技术资料,包括通讯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和培训教材等,方可离开。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和影响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支付了培训费用的(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差旅费、资料费、培训费等),在本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满(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5年执行)的,如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则合同期顺延至服务期满。在服务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服务期等分培训费用,乙方以其未履行的服务期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甲方已支付的培训费用。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乙方在合同期内或离开甲方后二年内,不得在与甲方同类的企业和与甲方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或任职;也不得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从事同类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责任。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乙方如在管理、技术、营销等岗位工作,每工作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甲方赔偿培养费用。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起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一)本合同如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准。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变更,应以新的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列明的乙方通讯地址作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若乙方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通讯地址变化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依此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将视为已经送达。

(五)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已详细阅看合同,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日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