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沉降观测技术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地基与基础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2—8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BJ94—94)及建设部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79)有关规定,采用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对 进行主体结构沉降观测。观测点设置 总计观测点次为 点次。观测完成后 天内出观测报告,沉降观测要求按所附方案实施。若发生地震、严重裂缝和大量沉降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观测次数(所需费用另行商定)。

二、甲方责任

1.提供观测场地,将观测路线上的施工杂物清理搬开,以保证通视条件。

2.提供各测点地形标高,保护各沉降观测点不受施工或其它原因影响。

3.甲方及时提供施工进度。

三、乙方责任

1.及时精确监测大楼沉降,对测量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如发现沉降过大或沉降速率过快,应及时报警并提交书面报告。

3.及时提供每次观测结果、按甲方竣工日期及时提供阶段观测报告、竣工一年后及时提供最终观测报告,具体时间见附表。

4.乙方按主体施工阶段每月 层,装修施工阶段按 月完成的施工进度安排测量进度。

5.观测周期为主体施工过程中每加高 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至竣工验收每 个月观测 次,竣工验收后第一年观测 次。如沉降不稳定,按设计要求继续观测。

6.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在现场须遵守有关的防火、人身、财产安全规定,承担相关的施工安全与人员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标准按照国标《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及建设部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79)进行验收。

2.采用提交沉降观测报告方式验收,由乙方在房屋竣工及观测结束后出具现场观测报告,乙方对沉降观测报告的可靠性负责。

五、违约处罚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监测点次减少,其经济与技术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监测点次减少,相应扣减监测费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及技术责任。

3.乙方对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观测报告、阶段观测报告、最终观测报告,每逾期一天,罚款 元。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赔偿金。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服务费暂定为: 元。沉降观测费包干单价为 元/点.次,预计观测 点.次;该包干单价包括设备进退场费、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深式埋设费、沉降观测点埋设费、观测费、资料整理费、出报告费、工程验收配合费、水电费、税金等。观测

完成后按照实际观测点次乘以包干单价结算。

2.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一次为:合同签定进场后 天内支付服务费的 %;

第二次为: 支付服务费的 %;

第三次为: 支付服务费的 %。

七、争议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九、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_年

提交报告时间一览表

附表1

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

交竣工观测报告日期

交最终观测报告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