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4年2月16日,“Thurman猫一杯”发布了一则视频,称她在法国巴黎拾到两本国内一年级的寒假作业,并隔空喊话“一年级八班秦朗” 。2月19日晚,“Thurman猫一杯”声称已找到孩子妈妈,网友仍表示质疑 。2月21日报道,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秦朗巴黎丢寒假作业事件” 。2024年4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公告,为吸粉引流,网民Thurman猫一杯与同事薛某共同策划、编造“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系列视频脚本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徐某某、薛某及二人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4月13日,微信官方:对“Thurman猫一杯”视频账号封号处置 。抖音、微博、小红书、哔哩哔哩也相继对其账号进行永久封禁。
对此次猫一杯事件,网友反响热烈。笔者在微博相关话题热搜中发现,在警方通报后,不少网民持有疑问,为什么编个寒假作业的段子要处罚这么重?又没有谁受伤害?在知乎平台中,也有网友提问“猫一杯受到的处罚重吗?”笔者认为这些疑问为我们的探讨提供了空间,在互联网尤其是自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我们该如何认定网络谣言?以及网络造谣者,究竟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根据1951年,美国学者彼得森和吉斯特对谣言所下的定义是:“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韦伯斯特英文大字典》认为,谣言是一种缺乏真实根据,或未经证实、公众一时难以辨别真伪的闲话、传闻或舆论。而《现代汉语词典》上对谣言的定义则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清华大学刘建明教授所理解的谣言是,“作为舆论出现,是众人传播虚假事件的行为,但多数传播者并不认为是假的。因此它和谎言不一样,说谎者意识到说的是假话,一个或少数人造谣生事仅仅是谎言,而不是谣言。只有传播虚构事件的人鱼贯而动,达到舆论量,才称为谣言。学者们从传播学的角度对谣言进行了定义,更强调用传播的效果来鉴定谣言。可以明显得出,从传播学角度,谣言区别于一般的谎言或者虚假信息的特征是谣言更具有传播力、说服力亦或者公共影响力。
由此可知,博主猫一杯通过编造剧本,拍摄短视频的方式在互联网传播小学生秦朗,在巴黎厕所丢失寒假作业的虚假信息,引起千万级的网友转发关注以及多家媒体机构的报道,其事件在公共空间的影响力已经无法同一般的虚假信息相提并论,从定量分析来看符合谣言的传播力特征,可以认定为网络谣言。
当我们回答第二个问题,博主猫一杯受到的处罚过重吗?或者她应当受到何种处罚时,我们亦可先讨论一下在法律规制角度,如何认定网络谣言?中国政法大学于志刚教授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具有极大的迷惑性,而且实际危害巨大,客观地讲,某些谣言的确曾经引发了社会恐慌或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时,客观上的消极影响和危害是长期的且难以消除的,会对特定群体或者特定行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是在“润物细无声”般地严重消减着政府权威和司法公信。其观点反应出在法律视角,网络谣言除具有传播力与说服力也即是迷惑性外,应当具有危害性,此种危害性体现在会对特定群体、行业乃至政府权威以及司法公信产生损害。华东政法大学孙万怀教授将刑法规定中虚假信息进一步与谣言进行了区分,他认为在具有刑事可罚性的虚假信息必须具有关联性,即是虚假信息必须与公众的实际生活有关联,能够使公众产生不良的反应或者做出错误的决定,且虚假信息必须有引起公共秩序混乱的可能。通过学者的界定,我们可以认为,在法律规制角度,谣言除需满足传播力与说服力要件外,仍需要满足危害性要件,其谣言的传播必须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此类后果可以是个人或者某类群体,甚至是社会公共利益。
现行立法规定中,对于编造传播谣言、虚假信息需要明确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规定,且明确要求仅对造成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或扰乱公共秩序相关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而对于无后果要求,针对编造传播谣言、虚假信息相关行为,而无明确后果要求的规定,只存在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了辟谣以及建立相关保护机制方面。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立法者看来,对于造谣者以及传谣者,只有在其造谣或传谣行为造成一定危害后果时,才能够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也即是应当受到法律规制的谣言需要满足危害性要件。
回到本次讨论的事件,我们可以开始分析博主猫一杯制造并传播的谣言是否具有危害后果?以及有怎么样的危害后果?笔者观察互联网中流传最广的说法认为,博主猫一杯虚构一年级小学生秦朗丢失寒假作业的事实违背了当下的义务教育政策,根据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而秦朗作为一年级小学生,其寒假存在书面寒假作业的情况违背中央双减政策,在网友认为博主猫一杯的事件真实的情况下,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中央双减政策实际执行情况的质疑,造成不良的社会公共影响。此种说法看似合理,但笔者仍然存在讨论的余地。首先,在博主猫一杯事件传播过程以及警方的官方通报中无明确证据显示公众存在有关该影响的讨论,更多的是事后网友由果寻因的补充;其次,对于博主猫一杯事件是否传播引起公众对双减政策质疑的讨论是否达到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程度,亦或者互联网秩序能否认定为社会公共秩序?这仍然需要法律的进一步的立法明晰。自2013年“秦火火案”“立二拆四案”之后,恶意传播网络谣言的案件层出不穷。公安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猫一杯案”也在公安部4月12日公布的整治网络谣言十大典型案例当中。
而秦朗作为一年级小学生,其寒假存在书面寒假作业的情况违背中央双减政策,在网友认为博主猫一杯的事件真实的情况下,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中央双减政策实际执行情况的质疑,造成不良的社会公共影响。
此种说法看似合理,但笔者仍然存在讨论的余地。首先,在博主猫一杯事件传播过程以及警方的官方通报中无明确证据显示公众存在有关该影响的讨论,更多的是事后网友由果寻因的补充;其次,对于博主猫一杯事件是否传播引起公众对双减政策质疑的讨论是否达到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程度,亦或者互联网秩序能否认定为社会公共秩序?这仍然需要法律的进一步的立法明晰。
自2013年“秦火火案”“立二拆四案”之后,恶意传播网络谣言的案件层出不穷。公安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猫一杯案”也在公安部4月12日公布的整治网络谣言十大典型案例当中。
杭州警方的公告对这场持续了两个月的互联网狂欢进行了盖棺定论,但我们关于法治的讨论永远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力在于法律的明确性,对于网络谣言案件,在立法执法以及司法过程中,对法律应当进行更加明确性的规定与解释,将打击网络谣言这部经,写得好,也念的好。
最后一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老生常谈的一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空间中的违法行为一样会受到法律规制。打击网络谣言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学会辨别信息的真伪,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当看到可能是谣言的信息时,不要盲目转发,而是应该通过多方验证,比如查阅权威媒体报道或官方发布的信息。积极参与网络社区,分享真实、可靠的信息,帮助他人正确理解事实真相。同时,也要学会使用网络工具和技巧,如逆向图片搜索、查证网站等,来帮助识别和纠正谣言。最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和良好的信息素养,意识到虚假信息可能对个人、社会和国家造成的危害,不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共同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