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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等:RWA新政解读及未来展望(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实世界资产(RWA)境内资产境外融资实操研修班招生简章)|资讯

活动信息
专业人士
发表于 03 月 11 日修改于 03 月 11 日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0日    


图片

RWA新政解读及未来展望

前言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战略部署。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更是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的应有之义。在此背景下,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以下简称“2026年《通知》”)。同日,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了《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证监会公告〔2026〕1号),由此明确我国数字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基调的同时针对RWA等数字资产做出了较为明确的监管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数字资产监管进一步优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双轨制规范治理。

01

发布背景:数字资产的

监管历史与内在逻辑

中国数字资产市场的核心演进主线可以被归纳为两条:一是币的金融化路径,二是链的产业化路径。我国数字资产市场的雏形可追溯至互联网金融时期,随着比特币进入公众视野,区块链技术开始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产生交集,从业者将区块链视为提升金融效率的技术工具。然而,由于技术认知局限等因素,市场充斥着概念炒作,首次代币发行(ICO)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在非理性狂热的市场氛围下,ICO被异化为空气币发行,部分企业借区块链概念开展资金盘、传销等违规操作,影响行业生态。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将ICO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行为。 笔者团队也在这一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接受央视采访,就相关问题做出了解读意见。 在此之后,我国数字资产市场进入“无币区块链”的调整期,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资产之外的场景得到广泛应用,数字人民币(DCEP)等实践稳步推进。笔者团队也曾深度参与区块链+政务的实践探索,协助娄底市政府进行了区块链政务系统的建设。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数字金融提升到国家战略新高度,标志着我国数字资产市场进入全新发展阶段。针对数字资产与区块链新发展所带来的新问题,笔者团队积极开展相关学术研究,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流动法律问题研究”、“技术驱动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等,先后出版了《与领导干部谈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的智慧治理》《重塑21世纪金融权力——法定数字货币、稳定币与跨境支付新格局》等多部数字资产相关专著。笔者团队亦积极响应国家实践需求,主持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研究”,聚焦涉案虚拟货币处置这一现实监管难题,设计了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北京模式实践方案,构建了完整的理论体系依据,最终形成了处置实践方案等研究成果。

回顾我国对于数字资产市场的监管政策可以发现,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监管部门一向采取审慎态度,针对该市场中“虚拟货币”业态采取高压态势。自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来,针对性监管政策陆续出台,监管态度也逐渐清晰,到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2021年《通知》”),我国对虚拟货币市场始终秉持着风险本位的监管立场。

然而,随着数字资产市场的逐步发展,到2025年,美国《GENIUS法案》及中国香港《稳定币条例》相继出台,极大地刺激了数字资产市场的发展。为了明确监管态度,抑制有所抬头的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氛围,央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等主管机关,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再次重申了我国金融监管态度,强调以防控风险为主题的金融监管导向,要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随后,12月5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等七大金融领域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接续此前会议的监管表态,再次重申了我国数字资产市场的监管原则。

02

制度调适:统筹RWA创新与 安全的

境内外双轨治理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2026年《通知》中,再次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要求各部门加强风险监测,强化对金融、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然而,与2021年《通知》相比,2026年《通知》在强调禁止虚拟货币、稳定币等相关业务时加入了“境内”或“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等限定词或但书。尤其是在针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这一业务板块的监管规定中,2026年《通知》“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立场,为境内资产于境外发行RWA留出了合规空间。这一立场在证监会同日发布的《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中得到了确认。

应注意的是,此次监管立场的逻辑优化并非监管口径的松动,而是在多年监管积累与对行业的审视观察后,在精准识别数字资产潜在价值与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的审慎监管策略。在针对RWA的相关监管规则中,两种不同应用场景被严格区分。针对可能在境内引发非法集资、投机炒作等金融风险的场景,监管延续此前的严禁立场。针对能够服务于实体经济跨境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升资本市场效率的场景,则允许在严管之下审慎开放。“疏堵结合”的监管逻辑聚焦于实现金融稳定、风险防范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多重政策目标的动态平衡。

我国监管机关实际上一直保持着抑制投机活动,聚焦实体经济的主轴,本次政策的出台是对我国风险防范监管态度的正本清源。在新的监管政策下,境内合规实体资产可以通过合规渠道对接国际资本,为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实体企业提供新的高效融资渠道。RWA结合技术手段,其优势在于能够提高资产的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扩大投资者基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若积极结合技术工具,有望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引导国际资本更精准地流入中国实体经济的关键领域,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利用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有益探索。

03

RWA与数据:市场发展的

深层动因与展望

在早期数字资产市场中,大量非法活动将风险引入市场,在缺乏有效监管路径的情况下,风险向不具备相应辨识能力的普通社会公众扩散,监管此时不可避免地走向严禁。但自2017年9月监管政策出台后,数字资产市场进入规范期,监管经验开始逐步累积。基于对未来数字资产市场发展可能方向的思考,笔者团队首次提出了中国原创数字经济治理理论“共票(Coken)”,其核心在于构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多元权益共享机制。它融合消费权、数据贡献回报和社区治理等功能,强调“谁贡献、谁受益”,在实现价值流通的同时,更注重权益的合规流转与生态共建。共票理论为当前中国企业探索资产数字化提供了关键的合规路径,该理论已进入自科基金项目指南。笔者团队基于该理论所撰写的《区块链+监管=法链》系统阐述了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监管,对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区块链+监管”的实践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曾获评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优化RWA监管框架,是监管理念从传统管制型立法向信息工具规制范式演进的重要实践。金融领域的核心症结在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用风险,而金融创新价值恰恰在于依托信息技术降低信息不对称,进而更高效地实现信用风险定价与管理。传统管制型立法多通过设定严苛的市场准入、禁止特定金融活动等手段防范风险,虽直接高效,却容易抑制金融创新活力,更未能从根源上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甚至可能因信息供给不足,反而加剧风险隐患。与之不同,信息工具规制范式主张搭建并完善促进信息生产、传播与利用的制度体系和工具,通过提升市场透明度,让市场机制自主实现风险识别与约束。新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构建备案审查机制,将潜在的信用风险转化为可量化、可管控的市场风险。

从长期发展来看,监管框架的调整对巩固并提升香港特区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地位,有着直接且深远的实践价值。香港特区是连接内地与全球市场的关键桥梁,新规客观上为规模庞大的境内存量资产,开辟了一条数字化、合规化的全新离岸资本市场通道。而香港凭借与国际接轨的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成熟的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枢纽的独特优势,再加上近年来在虚拟资产监管领域积极探索形成的全面持牌制度,无疑是承接这一历史性机遇的重要载体,并能够为内地企业提供灵活高效的新型融资路径,丰富香港资本市场的产品供给,吸引全球范围内的数字资产投资者及寻求新资产类别的传统金融机构,进而提升香港市场的深度、广度与全球竞争力。

与此同时,数据资产作为新兴且极具经济价值的生产要素,其与RWA的结合潜力及面临的挑战,格外值得关注。数字经济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海量数据在企业运营、社会治理、科技创新等领域不断积累沉淀,资产属性愈发突出。探索数据资产的RWA发展,具有战略价值,有望破解长期困扰数据要素市场的确权难、估值难、交易难等核心痛点。借助区块链等技术,可将数据多元权益分离、固化并封装,形成标准化、可编程的数字资产凭证,为基于数据未来预期收益的现金流模型搭建、资产估值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一旦数据资产能够实现有效估值并完成代币化,便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高效、低成本的流转与交易,最大限度释放其作为生产要素的潜在价值,同时为拥有高质量数据的科技企业开辟全新融资渠道。当前,结合笔者团队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融合共票机制的元宇宙数字资产理论与方法研究”,共票理论已在中国移动咪咕公司落地,依托咪咕元宇宙场景开展数据要素收益公正分配治理实践。同时,联动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共票机制在金融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应用场景,重点关注金融数据安全与收益分配的协同实现。中国数谷也在共票理论的指导下,尝试探索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的实践路径。

此外,从更宏观的全球治理维度出发,中国此次推出的RWA双轨制监管框架,也为全球新兴金融领域治理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中国方案”。当前,全球范围内各国监管机构仍在探索如何有效监管RWA,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监管范式。笔者团队早在2018年便提出,对金融创新的规制,需在制度维度之外补充科技维度,构建双维监管体系,以更有效地应对金融科技自带的风险及衍生的监管挑战。笔者团队亦参与了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面向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关键技术与系统”研究,从科技赋能监管的角度为我国构建加密数字货币监管技术体系架构提供了可行方案。中国此次的制度创新,既果断化解国内潜在金融风险,又审慎开放国际融资渠道,在鼓励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与加强国际合作之间,找到了动态平衡。兼顾金融稳定与创新发展的“中国模式”后续的实践推进与经验沉淀,必将为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提供宝贵借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数字资产研究团队(杨东、黄尹旭、马扬、陈哲立、黄陶、雷林轩、胡宇航、张荣祖、靳楉涵、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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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现实世界资产( RWA )境内资产境外融资

实操研修班(2026)

招生简章

聚焦数字资产监管新政 挖掘现实世界资产商业机遇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 RWA )作为连接传统实体资产与链上数字生态的核心领域,房地产、碳信用、供应链金融、新能源资产等多类资产的代币化落地加速,成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跨境融资的全新赛道。 2026 年 2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证监会同步出台《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标志着我国 RWA 监管从 “ 一刀切禁止 ” 转向规范化阶段,境内资产境外发行 RWA 的监管口子有序放开。新规明确了 “ 备案管理、负面清单、穿透监管 ” 的核心框架,划定合规边界的同时,为境内企业、金融中介、法律服务机构等主体开辟了全新的商业蓝海,境内资产境外融资的合规路径进一步清晰, RWA 行业迎来政策驱动下的发展新机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资产研究团队深度参与国家层面数字资产法治建设, 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数字资产的公私法协同治理研究 ” 课题、最高人民法院 2024 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 涉案虚拟处置问题研究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 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法律问题研究 ” 等重要科研项目。 团队首席专家杨东教授提出 “ 共票 ” ( Coken )理论,构建 “ 利益 - 权利 ” 双元共生机制,为数据要素流通与价值分配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为助力企业、中介机构、律师及金融从业者精准把握 RWA 监管新规红利,挖掘境内资产境外发行的商业机会,系统掌握合规实操路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资产研究团队特邀金杜律师事务所、 HashKeyGroup 、蚂蚁数科、香港 Uweb 商学院等行业知名专家,计划于 2026 年 3 月 20 至 22 日举办 “ 现实世界资产( RWA )境内资产境外融资实操研修班 ” 。研修班将以政策机遇、商业布局和合规实操为核心,全面解析新规下 RWA 的商业机会与落地路径,助力学员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26 年 3 月

01 ‍

课程内容

1.RWA 监管新规深度解读与全球市场商业机遇挖掘

本模块系统解析 RWA 新规的核心条款,解读备案制、负面清单制度带来的政策红利与业务机会。结合全球 RWA 市场发展现状,对比美国、新加坡、欧盟、中国香港等司法辖区的监管要求与市场机遇,重点分析房地产、碳信用、供应链金融、新能源资产等典型资产的代币化跨境商业布局路径。同时探讨跨境合规中的法律冲突协调机制,为学员找准不同司法辖区的业务切入点提供指引。

2.RWA 发行全流程实操与不同主体商业布局策略

本模块围绕境内资产境外发行 RWA 的全流程,涵盖资产筛选、法律结构设计、智能合约开发、审计与合规审查等关键环节,系统搭建合规架构。核心结合新规要求,针对不同主体挖掘专属商业机会:

对企业: 讲解优质基础资产筛选标准、境外融资渠道拓展方式、发行方案设计要点,助力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

对中介机构: 分析承销、审计、技术服务等全新服务赛道,明确中介机构的备案要求与业务开展规范;

对律师: 梳理 RWA 发行全流程的法律服务要点,包括发行文件起草、跨境法律合规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创新业务方向。

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措施落地、税务安排等实操要点,实现商业布局与合规操作的双重落地。

3.RWA 与数字资产协同创新的商业场景落地

本模块探讨 RWA 与稳定币、数字金融工具等的协同机制与合规边界,分析稳定币在 RWA 跨境支付结算、资金流通中的实际应用场景及商业价值。结合元宇宙、 DeFi 等新兴领域,挖掘资产融合的跨界商业机会,重点讲解算力资产、知识产权、绿色能源资产等新型资产的代币化法律结构设计与监管合规路径。同时结合头部企业的 RWA 落地案例,分析不同数字生态下 RWA 的风险隔离机制与商业变现模式,指导学员将 RWA 创新与实体经济结合,实现商业场景的实际落地。

02 ‍

拟邀师资

拟邀师资简介(排名不分先后):

杨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交叉科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数据要素研发中心负责人、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担任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研究会会长,中国计算机学会( CCF )区块链专委会创始常委、 CCF 数据治理发展委员会常委、教育部创新创业教指委委员、教育部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监督员、工信部信息通信科技委员会委员、工信部通信经济专家委委员、网信办中欧数字经济专家、发改委数据流通工程实验室专家等;提出中国原创数据理论共票( Coken ),出版中国《数据要素教程》《元宇宙教程》《区块链 + 监管 = 法链》等专著。荣获国内首个数字经济人才培养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励。

熊丙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平台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担任金砖国家商法与合同法协调工作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网信办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专家组成员、市场监管总局电子数据证据管理工作专班标准组副组长、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黄尹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创新高地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研究员、信息文明与国家治理研究所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双聘研究员。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陈哲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会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数字资产的公私法协同治理研究”课题主持人。

马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会员,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法律问题研究”主持人。

吕文哲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治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工程师。

校外专家:

肖风 万向区块链及 HashKey Group 董事长。

于佳宁 香港 Uweb 商学院 (Universityof Web3) 校长,香港注册数字资产分析师学会 HKCDAA 学术委员会轮值主席,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共同主席,香港区块链协会荣誉主席,香港中文大学金融学硕士导师。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前火币大学校长。著有《股币融合》、《元宇宙》等畅销书籍,翻译为六种语言。

赵英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负责 RWA 境外发行等融资业务,资本市场业务,金融合规等。曾任职于国务院法制办、网联清算公司、人民银行支付司,负责起草《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以及支付清算法律合规工作。

霍兆樑 香港虚拟资产交易所( HKVAX )联合创始人兼 COO 。拥有超 23 年调查及反洗钱从业经验,曾任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员,负责上市公司贪腐案件调查工作,还曾任德勤法务会计师,以及花旗银行(香港)调查主管、摩根大通(香港)调查主管及反洗钱主管、汇丰私人银行亚太地区合规主管。

费思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

师资可能调整,主办方会确保授课的高水准,以最终通知的课程表为准。

03 ‍

招生对象

司法实务界人士;科创型企业负责人;券商、金融行业;各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域专业律师;各有关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

04 ‍

授课时间和地点

1.授课时间:2026年3月20-22日,上课共3天。

2.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具体授课地点以报名后通知为准)

05 ‍

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 19800元(含师资费、培训期间的午餐费、场地费、材料费和证书等费用,不含交通费)。

优惠政策为 :

( 1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培训老学员优惠为 15800元;

( 2 ) 同一单位或者系统集体报名 5人以上优惠为15800元 ;

( 3 ) 法官、检察官、高校教师等使用财政预算报销的学员报名优惠为 9800元。

06 ‍

报名缴费

报名邮件被回复确认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研修费用。学员通过以下方式缴纳培训费: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阅读原文”链接,注册(之前已经注册的学员使用老账户信息即可)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010-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个人缴费也可):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 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 “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姓名+法学院现实世界资产班”。

所有报名学员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 (或拍照)发送邮件至rucfaxuepeixun@ruc.edu.cn 。

备注:授课场地容纳能力有限,如超出预定人数,主办方将按照报名先后为序予以录取。

07

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08 ‍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

万老师 ( 010 ) 62510145 , 13301307655 (同微信)

江 老师( 010)62510145, 18301498058(同微信)

传 真: ( 010)62514365
邮 箱: rucfaxuepeixun@ruc.edu.cn

地 址: 中关村大街 59号明德法学楼611室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跳转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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