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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协议

委托理财协议

甲方(委托人): 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为了能够保值、增值,增强担保业务的抗风险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所有的资金 万元人民币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现将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条 运作方式:
甲方单独开立股东帐卡和资金账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或甲方直接将上述资金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

第二条 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2.对于资金运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条 结算时间和方式: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第四条 监督管理:
乙方保证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努力维护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报资金运作收益情况,根据交易清单进行核对。

第五条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联合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框架协议”,在甲方与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 万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协议终止:当乙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金运作时,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资金运作进行审计,将双方应得的收益按本协议规定进行分配,划转资金,同时将甲方的资金和应得收益在此后的15天内按上述规定划转,终止协议。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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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类

方数:
双方
业务分类:
委托行纪中介 > 委托理财
行业领域:
金融服务 > 其他金融
地区: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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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合同
发布时间:
未知
发布方:
未知
作者类型:
个人
权威性:
未知
关键词:
委托理财、资金运作、收益分配、协议终止、保密、不可抗力、争议解决
摘要:
本协议为甲方(委托人)与乙方(受托人)之间关于资金委托理财的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以保值、增值。协议规定了运作方式、收益分配、结算时间和方式、监督管理、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保密、补充与变更、协议附件、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权利的保留、后继立法、通知、协议的解释及生效条件等条款。双方同意按协议规定进行资金运作和收益分配,并遵守保密义务。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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