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代办协议_邮政局
甲方:
乙方:
为了 邮政代办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共同协商,对 区、 区、 区的 邮政代办分区(片)集中对接。现双方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安全责任:甲方负责 对接前的安全。乙方负责对接后 的安全。乙方所属各单位和人员的一切问题,特别是人身、车辆、商品资金的安全等,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对接时间:甲方在规定送货时段内(每日早上 时, 线路早上 时)将 送到乙方,由乙方负责在对接日起 小时内进行邮递式配送到户。
三、对接地点: 邮政局
四、对接人员:乙方确定的 对接人员、费用结算人员名单须以书面函件告知甲方,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以前述方式告知甲方。
五、对接手续: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商品经营表》、《配送领货单》、《访销配送单》进行 对接,并履行签字到货确认手续,签字单据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六、货款结算:乙方负责对各客户的货款进行垫付,并在交接之日起 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将货款汇划到指定帐户(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并由乙方指定专人将划拨款回单交甲方送货部。
七、费用结算:按照 邮政代办管理办法和 代办工作标准进行考核,采取月清月结,按月支付的方式,由甲方直接与乙方结算,乙方开具正规票据以便其入帐。
八、甲乙双方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时进行工作交流,总结工作,共同维护好这一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
九、本协议双方约定时效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