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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与共有人共同声明

担保人与共有人声明
声明人(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声明人(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上述声明人以下合称“本人”(含本单位,下同)。
本人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下称“贵方”)声明如下:
1. 有关事实
1.1. 本人系 (下称“担保财产”)的所有人与共有人。本人同意以该担保财产向贵方提供担保,用于签订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以向贵方借款
2. 本人承诺与声明
2.1. 本人所提交的全部手续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财产权属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真实有效,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相符,若有造假、冒用他人身份、欺诈等情况出现,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本人的签字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2.2. 担保财产属于本人所有,若担保财产办理登记或交付后产生了财产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补偿给贵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3. 本人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完全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人/本人(签名或盖章):

声明人/共有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