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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下称贷款方)与 (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 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种类)贷款(大写) ,用于 ,还款期限至 止,利率按月息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日期 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 %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 %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贷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开户银行及账户: 经办人:(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