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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示范文本)

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示范文本)


说明

1. 为指导健身服务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办法》 等,制定本示范合同。
2.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杭州市各类健身房、健身工作室 等经营性健身机构提供的基本会员服务和私人教练服务。
3.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文本使用。 作为签约文本使用的,合同双方应在签约前仔细阅读本合 同内容。
4. 本合同文本为通用文本,双方可以根据健身服务特
点,在平等、公平、 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 致,增加或变更内容。
5. 签订合同前,健身服务机构应向消费者出示相关许 可证、营业执照等证明经营资质的文件,消费者应向健身 服务机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
6. 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 约定或补充约定。
7. 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微信号、 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

甲方(提供服务方/卖方):
乙方(接受服务方/买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经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的会员、甲方向 乙方提供健身服务达成一致。
一、 购买内容
1. 会员服务

会员姓名


会员服务期限


会员卡号


金额


备注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私人教练服务

会员姓名


课程单价及次数


卡号


金额


备注



元/次






元/次






元/次







元/次






二、 会员服务
在会员服务期限内,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会员服务。 乙方可使用公共健身区全部健身器材,预约并接受甲方免 费训练课程,使用公共休息区、盥洗区设备器材等。
三、 私人教练服务
1. 私人教练服务为基于会员服务的增值服务内容。乙
方购买私人教练服务后,即在会员服务期限内享受规定次 数私人教练授课指导服务。会员服务到期后未延续的,乙 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 1 款退还私人教练服务中未使 用部分的款项。
2. 乙方应当提前 24 小时预约课程,预约后乙方无法赴 约上课的,应提早 12 小时通知甲方; 乙方预约课程后, 未按前述要求通知甲方取消的,视为已享受相应课程。
3. 由于甲方指派的教练离职、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继
续授课的,甲方应当及时为会员更换教练,累计更换两次 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私人教练服务 剩余课程,按照已使用次数与购买课程次数的比例退还余 额。
四、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当对乙方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乙方提供安 全的消费环境,保证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 品陈列、网络环境等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 甲方应确保场馆、设施设备完好,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3. 甲方应明确公示营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
特殊情况,甲方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当提前一周以张贴公告、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如甲方场馆重建、装修等需要长时间暂停营业或延迟开业的或甲方决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 1 个月予以告知,暂停营业或延迟开业的,应按停业时间相应延长会员卡使用期限。 甲方终止经营活动或停业时间超过 2 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卡内剩余金额。会员服务按照已使用期限与承诺服务期限的比例退还余额,私人教练课程按照已使用次数与购买课程次数的比例退还余额。
4. 甲方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的义务。个人 信息包括甲方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获取的乙方姓名、性 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职业、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消费交易记录以及反映健康 状况的体检及诊断报告、病史、治疗记录或者医疗美容记 录、生物识别信息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公 民个人身份的信息。
5. 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健身场所的秩序,有权 制止乙方的下列行为: 在健身场所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抽烟、吸毒,霸凌、骚扰、侮辱他人,故意毁损甲方或其 他消费者财物等。甲方同时有权将该等行为报告公安机关 进行处理。乙方实施上述行为的,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 遭到公安机关处以的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但经甲方工作人员劝阻或警告 3 次 (含) 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生日、住址、联系方式,具体以甲方要求乙方填写的入会资料为准,但超出必要信息的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
2. 会员卡、私人教练课程卡仅供乙方本人使用,不得 出借他人。
3. 乙方在参加活动时,应看管好随身财物,保存好储 物柜钥匙。
4. 乙方应当遵守健身机构规章,合理使用健身器械及 场馆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确保文明健身。不 得影响其他会员的正常健身活动及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
5. 乙方患有皮肤病、传染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 病、肝、肾功能不良及其它不适合健身活动的疾病患者, 入会前须向甲方说明和申报既往病史。
6. 乙方饮酒后,在体内酒精未分解挥发之前不得进入 甲方场所参加各项活动。
7. 乙方享受本协议项下的健身服务时,应遵守秩序, 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亦不得从事有违社 会公德的活动。
六、 服务中止
1. 如乙方因工作、家庭、身体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止
会员服务期限的,应当至甲方场所现场办理中止手续。会 员可将服务期限临时中止,但须遵循以下规定:
(1) 乙方会员资格每年可免费中止一次,免费中止 期限不超过 2 个月。
(2) 如因疾病、受伤等身体原因及不可抗拒的事件 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中止超过 2 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提 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甲方应予以免费中止。
2. 乙方会员服务中止的,私教课程同时中止。中止时 限到期后,将自动恢复。
3. 乙方会员为女性的,若在会员有效期内怀孕,可享 受连续 12 个月的会员资格免费中止; 怀孕的会员要求享受资格免费中止待遇的,应向甲方提出中止申请,并在提 出申请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该免费中止期限从 提出中止申请之日起算, 中止期满自动恢复剩余会员期。
七、 合同终止及转让
1. 乙方因家庭、工作、身体等原因提出终止服务的, 甲方应当给于办理,乙方应当按照会员卡([未使用天数/ 可使用总天数]会员卡总金额的 10%向健身机构支付违约金,私教课程卡依据[未使用次数/可使用总次数]私教课程卡总金额) 的%(最高不超过 25%) 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终止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 乙方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会员服务、私人教练课程的,应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情况属实的,甲方应当允许,并不再收取额外费用。乙方 应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甲方场所办理转让手续。
3.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 5 款之规定主动终止 合同。
4. 不可抗力。以下情形属于不可抗力:( 1) 自然灾害: 如地震、台风、洪水等;(2) 瘟疫或其他传染病、严重流 行病爆发;(3) 社会动荡、暴乱、恐怖活动等;(4) 法律 法规改变、政府命令等。如果甲方因遭遇上述情形,导致 其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遭遇不可抗力, 甲方免除违约责任。甲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乙 方,并于不可抗力结束后,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继续 履行合同或退还乙方已付款未使用部分的会员费或私人 教练服务费用。
5. 甲方擅自终止经营,或者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 1、2、 4 款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会员卡或私教课程卡剩余金额,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剩余金额 会员服务 10%和私人教练服务 25%的违约金。
八、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九、 《会员须知》 及《补充协议》
1.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另行拟定《会员须知》, 经乙方签字后生效。《会员须知》 相关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且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消 费者有利条款除外)。
2. 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消费者有利条款除外)。
3. 《会员须知》 或《补充协议》 中存在加重乙方责任, 限制乙方权利,或者存在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相 应条款对乙方无效。
十、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乙方可通过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门投诉协调,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本合同签订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