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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注销申请登记表

编号

市场注销申请登记表

市场名称:
主办单位: (盖章)
登记证号: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以下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

市场名称
地 址
主办单位
市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提交的文件

以下各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

受理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处(科、股)长
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长审批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收缴原市场
登 记 证
工商市字 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1.二个以上单位联合开办的市场,在填写“主办单位”时,应将联办市场的各单位依次填写上。
2.填写“(预计)开业时间”时,凡已开业补办登记手续的市场,填写正式开业时间,新申请登记的市场填写预计开业时间。
3.填写“经营户”时,凡已开业的市场填写实有经营户,新申请登记的市场填写可容纳的经营户。
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填写“审核内容”中的“商品交易方式”、“市场类型”、“开办单位分类”三项内容时,必须按用语规范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