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薪酬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薪酬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科学高效的薪酬制度,吸引、保留、鼓励和奖赏高绩效的员工,保障集团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
第2条、 薪酬设计遵循简明化和科学化的原则。在薪酬管理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竞争原则、激励原则、经济原则和合法原则。
第3条、 根据与集团发展战略目标相协调的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原则,结合集团实际情况以及市场状况制定集团的薪酬策略,本集团采取与企业形象相一致的市场领先的薪酬策略。
第4条、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全集团的薪酬管理工作,审核各地区公司年度薪酬计划,对地区公司的薪酬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各地区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具体执行薪酬管理各项规定。
第5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级从业员工。董事局编制人员、顾问人员及特聘人员、临时工视实际情况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执行。
第6条、 本集团员工薪酬由工资、奖金、福利三大部分组成,结构图如下:
工资基础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双薪工资福利奖金月度奖年终奖薪酬工资基础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双薪工资福利奖金月度奖年终奖薪酬
第7条、 薪酬制定依据
1. 员工所处级别及承担职务为制定其薪酬的基本依据,同时也考虑不同员工的学识、经验、技能、工龄等因素;
2. 薪酬制订考虑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地区和行业工资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
3. 薪酬制订考虑集团财务能力、预算控制、薪酬政策、企业规模、比较工作价值、竞争力等。
第一节、 工资
基础工资
第8条、 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补贴。其中补贴包括业务补贴、医疗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
第9条、 基本工资依据员工所在的级别和岗位确定,同时每一级别的基本工资依据员工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分设若干档次。
第10条、 员工的岗位工资依据员工所在的级别和岗位确定,同一级别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相同。
第11条、 J级以上(含J级)员工根据其工作表现及业绩,可享受一定数额的业务补贴。员工的业务补贴按员工的不同级别确定。
第12条、 员工的住房补贴按员工的不同级别确定,同一级别员工的住房补贴相同。(已公开销售的项目公司所有人员一律不享受住房补贴)。凡租住公司住房的员工,须按规定缴纳房租。统筹调动人员按照统一调动实施细则另享受相应租房补贴。
第13条、 员工每月按一定标准享受医疗补贴;患病或非因公受伤,到门诊看病的药费,在每月发放的医疗补贴中包干使用。
第14条、 员工每月按一定标准享受交通补贴。
第15条、 公司每月按一定标准向员工提供午餐补贴,或每个工作日向员工提供免费工作午餐。
工资确定
第16条、 公司将按照新招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工作岗位等确定其试用期基本工资待遇;主管以上人员的业务补贴原则上按第1至2级确定;岗位工资、住房补贴按相应级别确定。
第17条、 工资确定必须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1. A级员工的工资由集团董事局审定。
2. B+、B、B-级员工的工资由总裁审批、集团董事局最终审定。
3. C、D级员工的工资由常务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定。
4. 集团总部E级人员的工资由管线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审批,总裁最终审定;集团总部F、G级员工的工资由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5. 地区公司E级人员(不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监)由地区公司管线副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最终审定。F、G级员工的工资由行政人事部、管线副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最终审定。
6. H、I、J级员工的工资由工作单位提出建议、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管线领导审批,常务副总裁(总部)/行政副总经理最终审定。
7. K、L、M级员工的工资由工作单位提出建议,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批及备案。
8. 地区公司本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总监(包括任第一负责人的副总监)的工资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集团管线副总裁审批、常务副总裁最终审定。
工资调整
第18条、 工资调整包括整体工资调整和员工个人因转正、调动和晋升(或降职)而引起的工资调整。
第19条、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通货膨胀情况、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公司当年整体效益等多项要素进行调薪。
第20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确定其基本工资、业务补贴。原则上转正后基本工资、业务补贴是在其试用期基本工资、业务补贴的基础上提升13个点级。由于员工表现突出、责任心强、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经公司领导审定给予越档次或越级别确定其基本工资和业务补贴。
第21条、 公司根据员工表现及实际工作需要调换员工岗位的(同级不同岗),员工即按新岗位享受有关薪酬福利待遇。
第22条、 员工职位晋升(或降职)应自晋升(降职)当日起按新职位的级别调整其基本工资、岗位补贴、业务补贴和住房补贴。如其基本工资已纳入新级别的基本工资范围内,则在原基本工资基础上调高(或降低)2至5个点级;如其原基本工资、业务补贴未纳入新级别的基本工资、业务补贴范围内,则按新级别的最低级(不低于原基本工资、业务补贴)基本工资、业务补贴确定。
第23条、 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在原基础上调高1个点级,业务补贴调高1-3个点级(总额上调不低于1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降低行政级别,同时降低工资级别一级。
第24条、 特别调薪是指针对表现优异且对公司卓有贡献的员工进行的调薪,其调整幅度由各部门负责人评核后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后报总裁(总部)/总经理(地区公司)批准确定。特别调薪应以考核为基本依据,结合员工实际工作情况于每年的三月和九月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进行审核,报总裁(总部)/总经理(地区公司)审批确定。
第25条、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及表现非常突出者,经分管领导建议,报总裁(总部)/总经理(地区公司)审批后,可调整其工资。
第26条、 员工因升、降级或岗位调整,其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务补贴和住房补贴自批准当日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27条、 各级员工薪酬调整应按照工资调整审批权限审批,工资调整审批权限与确定权限相同。
加班工资
第28条、 G级以上(含G级)人员及执行年薪制人员,薪酬待遇中已考虑加班加点的工资部分,因此不执行加班工资。
第29条、 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不执行加班工资。
第30条、 员工因自身工作效率问题,因上班时间未能完成岗位工作责任书中规定工作内容而加班的,不予计发加班工资。
第31条、 员工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各部门将根据批准后的加班申报表于加班发生后即开具调休单,调休单自加班之日起一月内有效。
第32条、 若在有效期内因工作繁忙而无法安排调休的,则在当月25日前报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计算加班工资,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 平时加班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 休息日加班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 加班时间以小时累计。
第1部、 门经理须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分工管理,在审批加班申请时应按实际需要严格控制,每位员工加班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20小时(特殊情况经与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协商后另行处理)。
年终双薪
第1条、 在集团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获年终双薪(年终双薪的计算含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不含业务补贴);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按在职月份折算计发双薪(不足一月的当月不计)。
工资支付管理
第2条、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月平均工作天数20.92天。员工病、事假、加班等均以平均工作天数计算。公司通过月度考勤核发月度工资。年度结算工资期间从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止。
第3条、 工资计算时一律以元为单位,具体到分。
第4条、 工资发放程序具体如下:
下月5日前下月5日前行政人事部门统计人员异动、考勤情况行政人事部门统计人员异动、考勤情况
财务部门制作工资发放明细表财务部门制作工资发放明细表3个工作日内3个工作日内
财务领导审核财务领导审核2个工作日内2个工作日内
财务部门发放财务部门发放下月15日前下月15日前
第5条、 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当发放日恰为节假日时,则在节假日的前一日发放。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须于支薪日前五天通知公司员工,并告知变更后的支薪日期。年终双薪与12月工资一同发放。
第6条、 工资给付除特别规定的情况外,原则上由财务部门直接将工资(含奖金)全部或部分汇入员工的银行账户上,金融机构的指定原则上以与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公司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主。
第7条、 员工死亡、离职或遭解聘、结婚或生产、受意外灾害或其他经公司认可的事由时,员工或其直系抚养亲属申请可支付已执行勤务时间的工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与办理。
第8条、 当发现有虚假、误算工资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更正,并在下一月扣回超付的工资或补发少算的工资差额。
第9条、 下列规定各项可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收入所得税;
1、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1、按公司规定代扣的房租、通讯费等;
1、因违反公司制度而应扣除的部分;
1、其他法令规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扣除的部分。
第10条、 特殊情况下工资核算方法
1、新入职或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此工资基数为工资各项内容之和。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治疗或休息期间,计算病假工资基数为基本工资。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期及修养期的待遇,按国家规定办理。
1、员工因事请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工资。计算事假工资基数为工资各项内容之和。
1、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者,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务补贴、住房补贴等均按其中收入高的职务标准确定。
技术系列工资标准
第11条、 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在工资标准中加入技术系列,职称划分为正高级职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助理职称和员级职称等五个职类。技术系列人员根据其技术职称按照级别工资对照表确定其基本工资。享受技术系列工资人员需从事与职称相关的专业,否则不能按技术系列确定工资。
第12条、 既具有专业职称又具有职务的技术系列员工依据两个系列中对应档次高者确定。
第13条、 无职称人员不再单独设立职类,起薪点为员级职类的最低档。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确定可定在高档。
第14条、 技术系列员工聘任职称发生变动,则工资等级变动到相应职称职类系列的基本工资。
第15条、 在管理系列和技术系列之间变动,按原基本工资和变动后岗位对应基本工资中高者确定。
第16条、 员工可根据自己情况经部门/项目公司经理同意后上报自己工资所在的职系,经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审核后报常务副总裁/行政副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销售人员工资标准
第17条、 集团销售人员工资结构为底薪+销售奖金,其中:
1、在编销售人员的底薪由集团视不同楼盘统一规定;
2、董事局储备大学生做销售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内,底薪按照集团关于董事局储备大学生工资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销售奖金按照“在编销售人员奖金标准80%”的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后,合格人员按照集团对销售人员福利待遇的规定执行;
3、兼职销售人员底薪按日薪计,销售奖金为销售人员佣金标准100%的标准执行(其中50%发给本人,另50%发给此工作跟踪人,此人由项目公司指派)。
第18条、 外单位委派实习的销售人员工资仅发销售奖金;销售奖金的计算方法同兼职销售人员的计算方法。
第一节、 奖金
本节将稍后下发。
第二节、 福利
第19条、 福利包括服装费、旅游费、过节费、降温费、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20条、 强制性福利属国家政策所规定,原则上按有关法规办理;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将强制性福利方案连同有关政策规定随《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报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核准备案。
第21条、 非强制性福利由各地区公司根据当地薪酬市场情况制定方案随《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报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汇总;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统筹拟定集团总部和各地区公司的非强制性福利方案报常务副总裁、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22条、 强制性福利方案和非强制性福利方案的施行以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发文为准。
第23条、 公司每逢元宵、端午、中秋、冬至,将向员工发放过节费。具体数额按当年预算执行。
第24条、 公司每年将向各位员工发放服装费(发放工作服的除外)。具体数额按当年预算执行。
第25条、 公司每年向各位员工发放旅游费。具体数额按当年预算执行。
第26条、 每年6月至10月,公司按一定标准发放降温补贴。具体数额按当年预算执行。
第27条、 公司每年组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体检一次。
第28条、 员工患病住院,并在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紧急情况除外),其医疗住院费经批准,给予报销个人支出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H级及以下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报销10%,工作满二年以上,报销20%,工作满三年以上,报销50%,工作满五年以上,报销80%;
2、G、F级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报销50%,工作满二年以上,报销80%,工作满五年以上,报销100%;
3、E级及以上员工:报销100%;
4、自费药品以及不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自行支付。
第30条、 因公伤的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节、 薪酬管理与监督
第30条、 集团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公司的薪酬制度的制定和修编工作,并对全集团的薪酬实施状况进行管理与监督。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本公司的薪酬实施状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31条、 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负责对于管辖范围内的薪酬制定标准及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可上报行政副总经理、总经理(地区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总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32条、 如果地区公司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而该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隐瞒不报,各级员工也有义务向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举报。如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检查举报属实,将追究该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直至该地区公司领导的责任。
各地区公司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奖金分配办法上报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并由集团领导审批;于每月18日前将本公司工资、奖金发放情况上报总部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