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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民事诉讼   /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_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_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    )  破(预)字第 - 号

申请人:……(写明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写明申请人的住所地、工商登记注册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职工情况等)。

本院认为:……(从本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适格主体、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等方面写明受理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 (申请人名称)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二款制定,供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二、本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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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申请人、审判人员
阶段:
受理
功能: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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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
未知
发布方:
未知
作者类型:
法院
权威性:
未知
关键词:
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企业破产法
摘要:
本文件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针对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文件中详细说明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法院的查明情况以及受理申请的理由。最终,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出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该裁定书应送达申请人,供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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