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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申请表

编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从业人员数



其中执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全体合伙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职务及职称


政治面貌


电话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基本设备、设施






开办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开办资金来源



信所情况


产权单位



用房面积



租(借)期限



全体合伙人签字: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受理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审核


负责人:




批准




登记证号



发证日期



领证人签字



发证人签字



备注




注:
“领证人”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a. cs 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