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调整地界申请表
土地使用权人(章) | | 土地坐落 | | |||||
法定代表人 | | 办公电话 | | |||||
联系人 | | 移动电话 | | |||||
四至范围 | 东至: | 西至: | ||||||
南至: | 北至: | |||||||
土地权属证书编号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
土地用途 | | 土地面积(㎡) | | |||||
土地是否有纠纷、抵押或查封 | 有□无□其他 | |||||||
申报人承诺: 本表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并对其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虚假,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与许可机关无关。 申报单位(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
调整地界需提交材料 | 1、土地使用权人填写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地界申请文件一份; 3、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调整文件复印件一份; 4、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两份;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金等款齐证明复印件一份; 5、地籍前置调查成果或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6、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受让方为非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或设立组织的有效批文、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8、房地产设定他项权利的,需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意见一份;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需提供的其它文件。 | |||||||
注意事项: 1、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并盖章,申请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单位完全一致; 2、在申请事项相应的□中划“√”; 3、土地证、房产证或房地产权证各复印两份,A4纸大小、图纸原大小并按证圈红,提交分局; 4、以上所提供的证书、批准文件、合同等均核对原件后验收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