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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申请书

试点申请书

省金融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
根据《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申请人现申请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或试点基金名称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资格,拟申请境外投资额度共计 金额。
本申请人向省金融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单位提交的所有书面申请材料及其所包含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所有扫描件及复印件与原件均完全一致。
如本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信息存在不实、重大遗漏或误导之处,或本申请人存在任何以虚假资料或不当手段取得获准试点书面意见的情形,本申请人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试点基金资格被撤销或取消、本申请人及主要负责人接受监管部门相应处罚等一切法律责任。
试点申请工作须提交资料清单包括:
1. 本试点申请书;
2. 授权委托书(如需,模板见附件1);
3.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4.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草案;
5.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6.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记录以及其管理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记录(存续经营的境内基金管理企业适用);
7. 申请人最近1年未受所在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承诺函(模板见附件2);
8.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情况表、简历、专业资质证书以及从业证明(模板见附件3);
9.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须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境内外资产管理从业背景介绍。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为金融企业的,须提交金融许可证明文件,为基金管理企业的,应提交良好投资业绩、基金管理规模的证明材料;
10. 拟申请试点基金的计划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书写要求见附件10)/推介材料;
11. 拟申请试点基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储备;
12. 拟申请试点基金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或草案;
13. 拟申请试点基金的委托管理协议或草案(如有);
14.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为机构投资者的,须提交该机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投资者的,须提供近3年收入证明、金融资产证明材料或金融净资产承诺函(模板见附件6),确保符合《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所有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明细、出资凭证(如有)以及风险揭示书(书写要求见附件7);
15. 试点基金与境内托管人签署的托管协议或草案,境内托管人与境外资产托管人签署的代理协议或草案;
16. 境内托管人的营业执照及其经营外汇及人民币业务许可证明,境内托管人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最近3年未收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调查的承诺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反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规定的承诺函(模板见附件8),托管人熟悉境内外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情况表、简历(模板见附件11);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17. 拟申请基金如委托行政管理人负责基金的后台行政管理,须提交行政管理人的营业执照、业务资质证明,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调查的承诺函(模板见附件4),以及基金与行政管理人签署的意向性文件,行政管理人熟悉境外基金行政管理业务的专职人员情况表、简历(模板见附件11),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18. 按期缴足出资承诺函(模板见附件5);
19. 补交材料承诺函(模板见附件9);
20. 省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试点相关单位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名称(公章):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省金融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
本申请人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 的授权代表,以办理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的相关申请手续。
授权期限自 日至 日。
授权权限:
21. 提交或补充、补正申请材料;
22. 修改申请材料的错误文字;
23. 签字签收相关文件;
24. 其他
申请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无处罚及立案调查承诺函



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本申请人”)现申请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或试点基金名称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资格。本申请人郑重承诺,截至本函出具之日,申请人最近一年未受到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公章):


附件3-1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高管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国籍
最高学历
专业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是否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3-2
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名称: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性 别




任职时间



专 业

出生年月日


家庭住址


办公电话

手 机

E-mail


通讯地址

邮 编


受教育经历






工作简历








从业经验
投资及相关经验类别
供职机构与职务
年限

















主 要 业 绩



附件4

行政管理人无处罚及立案调查承诺函


行政管理人作为申请纳入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基金的行政管理人,承诺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最近3年未受到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公章):


附件5

按期缴足出资承诺函


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本申请人”)拟申请试点基金额度。本申请人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现已实缴 万元 (币种)。
我方作为申请人的股东/合伙人承诺按照《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以及申请人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关于出资缴纳期限的规定,至 日前,履行完毕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全部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公章):


附件6

金融净资产承诺函(自然人投资者适用)


本人 身份证号 作为试点基金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承诺符合《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对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的相关规定,截至申请之日,本人现有金融资产共计 人民币,负债 人民币,金融净资产共计 人民币。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公章):


附件7

风险揭示书


特别提示:风险揭示书中应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具体风险应由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根据试点基金的特殊性阐明:
25. 试点基金未取得/未足额取得试点额度所涉风险;
26. 试点基金投资本金、收益因外币汇兑所涉风险;
27. 试点基金以及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因严重违反《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取消试点资格所涉风险;
28. 省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试点相关单位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事项。
附件8

境内托管人无处罚及立案调查承诺函


境内托管人作为申请人的境内托管人郑重承诺,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托管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反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受其他监管部门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公章):


附件9

补交材料承诺函


作为申请人,郑重承诺,在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注册设立后30日内向省金融监管部门、省市场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及时、完整报送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及试点基金营业执照、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凭证、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托管协议、境内托管人与境外资产托管人签署的代理协议(如有)。
特此承诺。

承诺人名称(公章):


附件10

募集说明书


特别提示:募集说明书应披露境内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如有)和基金行政管理人(如有)相关信息,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托管人和行政管理人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收资本、托管资产规模、基金行政管理规模(如有)等。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应按照以下原则披露投资事项:
(一)、 应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投资策略以及该项策略用到的金融工具,并对相关金融工具进行介绍;
(二)、 如在境外发起设立境外投资子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或投资实体的,应披露本基金与境外子基金、其他基金或其他投资实体之间的费率安排;
(三)、 如参与融资融券、回购交易,应在募集说明书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并应明确披露所用杠杆比率;
(四)、 在募集说明书中应对投资境外市场可能产生的下列风险进行披露:境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等,披露的内容应包括以上风险的定义、特征、可能发生的后果等;
(五)、 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代理投票的方针、程序、文档保管进行披露。
附件11
专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国籍
最高学历
专业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是否具有相关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