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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民事诉讼   /  

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通知书

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通知书

人民法院
通知书
(收到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用)



()破(预)字第-号


(债务人名称):
年月日,(债权人或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姓名或名称)以……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单位进行破产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单位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一、 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或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时使用。
二、 “你单位”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表述为:“你公司或厂、企业、学校等”。
三、 破产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应一并送达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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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被申请人、申请人、审判人员
阶段:
受理、其他
功能: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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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
2011
发布方: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类型:
法院
权威性:
国家级
关键词:
破产清算、债务人、通知书、债权人、企业破产法
摘要:
本通知书由××××人民法院发出,用于通知债务人关于债权人或对已解散企业法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本通知书旨在确保债务人知悉破产清算申请,并为其提供提出异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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