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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民事诉讼   /  

民事裁定书_人民法院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用_2014年_济南市

民事裁定书_人民法院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用_2014年_济南市

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用)(小额诉讼文书样式6)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小额诉讼案件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
(济中法发201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小额诉讼案件文书格式(试行)》已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6月24日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人民法院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用)
( )民(商)初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的过程中,发现……,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一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注:

1. 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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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法定代理人、其他、被告、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原告
阶段:
一审、其他
功能: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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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
2014
发布方: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类型:
法院
权威性:
地区级
关键词:
民事裁定书、小额诉讼、普通程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
本文件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小额诉讼案件文书格式(试行)通知,包含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用)的样式。该裁定书适用于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时使用。文件旨在规范小额诉讼案件的文书格式,确保法律程序的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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