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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刑事诉讼   /  

检查笔录(刑事案件用)

检查笔录(刑事案件用)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检查人:
记录人:
在场被检查人或者其家属:
见证人或者被邀到场人:
检查对象:
检查情况和结果
以下人员签名或盖章
检查人:
记录人:
被检查人或其家属:
见证人或被邀到场人:

附: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进行检查时使用。
二、“在场被检查人或者其家属”一栏,应当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被检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通知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检查。
三、“见证人或者被邀到场人”一栏,应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四、本笔录尾部应当由检查人、记录人、被检查人或者他的家属、见证人或者被邀到场人分别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检查人或者其家属不在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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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侦查人员
阶段:
侦查阶段
功能: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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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刑事诉讼
发布时间:
未知
发布方:
未知
作者类型:
法院
权威性:
未知
关键词:
检查笔录、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检查人、记录人、被检查人、见证人
摘要:
本检查笔录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进行检查时使用。笔录需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人、记录人、在场被检查人或者其家属、见证人或者被邀到场人等信息,并需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被检查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通知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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