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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行政诉讼   /  

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

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九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当事人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的姓名)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事项)事项协助质证。经审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的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 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的情形。
2. 为程序公正考虑,此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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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审判人员、证人
功能:
通知
阶段: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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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
2004
发布方:
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类型:
法院
权威性:
国家级
关键词:
行政诉讼、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证据文书样式
摘要:
本通知书由××人民法院发布,适用于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符合规定,予以准许。此通知书旨在确保程序公正,需送达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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