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页科技 Logo
首页
解决方案
效能律所私有AI中枢AI 智能作业系统
品牌AI影响力升级数字人代运营
资源观点
资源文书资源法律导航
观点法律社区律页声音
有关律页
团队介绍加入律页联系律页
律页科技 Logo
首页
律页

产品与解决方案

首页律所私有AI中枢AI 智能作业系统AI 影响力升级 (GEO)AI数字人代运营

资源与观点

文书资源法律导航法律社区律页声音

关于律页

团队介绍加入律页联系律页

用户协议

数据使用声明Cookie使用政策文档发布协议隐私条款用户服务条款

关注我们

律页公众号

律页公众号

律页微博

律页微博

2023-2026 北京律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ICP经营许可 京B2-20254773京ICP备2023007930号-4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6436号
北京律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400-966-9558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华科技大厦13层1316室
文书模板  /  刑事诉讼   /  

传唤证

传唤证





公 安 局


传 唤 证


(存根)




公( )传唤字 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


出生日期


住 址


单位及职业


传唤原因


指定时间


指定地点


批 准 人


批准时间


办 案 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 发 人












公 安 局


传唤证


(副本)




公()传唤字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 一百一十七条 之规定,兹传唤涉嫌


罪的犯罪嫌疑人 (性


别 ,出生日期 ,住址


)于 年 月 日 时到


接受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本证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被传唤人: (捺指印)


被传唤人到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被传唤人: (捺指印)


传唤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被传唤人: (捺指印)





此联附卷







公 安 局


传唤证






公()传唤字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 一百一十七条 之规定,兹传唤涉嫌


罪的犯罪嫌疑人 (性


别 ,出生日期 ,住址


)于 年 月 日 时到


接受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






公安局(印)


年 月 日






此联交被传唤人

从文书模板开始,法律工作更轻松。

文书标签图标

文书标签

刑事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侦查人员
阶段:
侦查阶段
功能:
通知
模板介绍图标

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刑事诉讼
发布时间:
2012
发布方:
公安部
作者类型:
部委
权威性:
国家级
关键词:
传唤证、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讯问、拘传
摘要:
本传唤证由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发出,用于传唤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传唤证明确表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传唤证包括存根、副本和交被传唤人联,确保传唤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从文书模板开始,法律工作更轻松。